关公会章程
东莞吕洪建整理发布
关公文化简介
关公字云长名关羽,三国时期的五虎上将,威震华夏近两千年的民族英雄。
关公在民间被称为关二爷、关老爷,也是大家公认的武财神,关公是在儒释道三家都被封神的古今第一人,儒释道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三根,关公文化代表了华夏文明的精粹,因此,民间认为拜关公能保平安保发财。
关公在释(佛)家被封为伽蓝菩萨,佛家的护法神,在道家已经称帝关帝圣君,全球有三万多家关帝庙,在儒家称为武圣人,与文圣人孔老夫子齐名;关二爷是三界伏魔大帝,浩然正气,义薄云天的正神。
事实上,关公在人世间主要掌管律政和公平正义,关公不仅仅是军、警界的祖师爷,也是公、检、法、司的祖师爷,因此,拜关公的人几乎涵盖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
关公文化的忠、义、仁、勇、礼、智、信符合**价值观,2017年****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公文化就是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弘扬关公文化符合国家大政方针。
龙商关公文化学习交流联谊会(简称关公会)创会会长吕洪建先生外号东莞关公,被三家关公会聘为会长,从小饱读诗书精研儒、释、道,响应党中央关于文化自信文化强国的精神,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关公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尽绵薄之力。
关公文化的历史定位:
关公文化是忠义文化,
大忠大义,天地共享。
关公文化是历史文化,
由人到神,由神到龙。
关公文化是大众文化,
万座关庙,十亿信众。
关公文化是君子文化,
良言善行,竹节松风。
关公文化是圣德文化,
一诺千金,至信至诚。
关公文化是民族文化,
铸古熔今,一脉传承。
关公文化是包容文化,
九流齐尊,三教共奉。
关公文化是将军文化,
威震神州,气贯长虹。
关公文化是时代文化,
多元社会,时代脊梁。
关公文化是世界文化,
普世价值,天下太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拥护党,拥护zf,拥护**制度。
第二条,关公会所有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倡导文明,弘扬忠义仁勇礼智信。
第三条——本会宗旨:助富扶贫、热爱国家、关心社会、服务群体、造福民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一切违法活动,切实做到以“三利”(利国、利民、利己)“三合”(合法、合情、合理)为主的原则拓展会务工作,联系爱好关公文化、古文历史及军事谋略的人士,共同探讨研弘扬关公文化。
第二章
组织
第四条——本会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内设:秘书处、各部门、各委员会、各联络处。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各部门、各委员会当中的主要成员是在会员大会上由无记名投票选举形式产生,并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决议,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候选名单由主要创办人与理事会及监事会共同制定。
第五条——会员大会由创办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代表组成,设一名会长,三名副会长和三名秘书。会员大会职权修改及通过会章,制定会务方针,通过会务、财务报告,选举正副会长及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等架构。
第六条——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的会务管理(社会、行政、财务、纪律管理)。由一名理事长、三名副理事长、三名秘书、二名财务及四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的成员永远是单数,并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查核本会账目。设一名监事长,三名副监事长、二名秘书和五名监事,监事会的成员永远是单数,并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团体会员派一名代表出席参加本会的会员大会,根据章程选举或被选举进入领导架构。
第九条——本会可接受爱好关公文化及中华传统文化、国学文化等各种文化的人士及团体加入成为会员或团体会员。所有对本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及团体只要接受本会章程,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会员或团体会员。
第十条——会员要维护本会的声誉;促进本会的进步和发展;遵守章程的规定;遵守领导机构的决议;依期缴交会费的义务。
第四章
会议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年三月份召开一次大会,或在特殊情况下由五分之一的会员提出要求,并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和议程。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要报身份证明局备案。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商讨理事会工作。
第十三条——本会主要财政来源是入会基金、会费、补助及赞助,本会经费应该和其收入平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会章程解释权属会员大会。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一切违法活动,倘有触犯此规则及本会章程者,无须经理事会处理,即作自动退会处置,其所做之一切违法活动,均由其个人承担,与本会无关。倘本会会员破坏本会声誉的言行者,经理事会议决,开除会籍并公布于世。
第十六条——本会为执行以上第十五条的章程法则,监督所有会员的行为,维护本会的声誉及会规,由总监事委员会专门负责监督所有会员的行为、品德及其他机构的运作,维护本会的声誉,执行本会任免赏罚的会规。
第十七条——本章程若有未尽善之处,由会员大会四分三出席人数通过修订。
第十八条——本会使用以下图案作为会徽。
本章程制定于二零二一零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