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因噎废食 质疑景区封闭路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分级和准入制度是良性循环的基础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本帖最后由 梧桐的灰烬 于 2011-10-16 16:29 编辑
2 良性循环,切忌因噎废食
蒋沛在微博上回复我。
景区分级和准入制度是必由之路。
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
禁行,无论于情理,于法制都是没有依据的。因噎废食只能削弱 “国家公园”本身的吸引力。将国家公园彻底转化为
旅游风景区,并随着旅游的没落而没落。
建立路线分级,
建立高风险线路的救援公共基金,铺设路标,桥梁,避难所,路线指示,建立常驻救援队伍,并由报案和救援申请者付费扩大救援力量。
这样才能有效的改善穿越风险。
建立准入制度,
通过对队伍的资质进行评判,对向导公司资质的审核,并应由向导公司支付救援保险和救援公共基金。
在提升穿越队伍的安全系数之外,明确了义务救援的范围,由公共资源的救援转变为社会性和商业性救援。
这样,
徒步路线才能良性循环。
此处所说的准入制度,并非明确哪里不可进入或哪里可以进入。
而是明确,不具备准入资格的进入者,其风险自担,景区只承担道义上的救援义务。救援的主体和救援的费用应由不具备准入资质的进入者承担。
而准入资格的商业公司和个人负担的费用共同构建救援基金和相应的保险。
不具备准入资格的进入者,其风险自担,景区只承担道义上的救援义务。
同时,不具备准入资格的进入者,也不必支付相关的进入管理费用。
但是一旦家属报警救援,无论是否成功救援,报警者都必须支付救援费用。
而具备准入资格的商业向导公司,除了在其团队费用中负担相应的救援与生命安全建设基金之外,仍须有承担救援义务。
并且,出现安全事故的队伍,则可能被降级或增加保险和基金费用。
这样既可避免过度冒险的队伍造成管理风险,同时也保留对自身能力强悍者自担责任的空间。
同时,避免向导公司因穿越队伍过多缺乏应对人员而增高风险。
1 质疑 景区封闭徒步路线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
走在祖国的大地上 公民理应有自由通行的权力 如果因交通协调的问题或国家安全的原因禁行也应有交通部门和武装力量发布和管理
景区有否此责任? 这是执法部门的缺失 还是越权执法?
景区有权力劝阻旅行者并明确安全性 那么是否又该质疑进山管理收费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了吧
再说收进山费的合理性。
风景区门票必须有强制性的保险,同时,景区理应在保障游客安全做出相应的措施。
论点1
既然要求徒步穿越者为救援费用买单,那么就是说景区不负担其收费应尽的救援义务。那么有什么权力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公布禁行区域呢?
论点2
如果进山费不是景区门票,则理应由穿越者负担救援费用。更明确的说,理应由报案者为代表承担。
那么,进山费的收取者有什么权力因游客安全因素公布禁行线路呢?
本帖最后由 梧桐的灰烬 于 2011-10-16 16:28 编辑
实际问题如下:
风景区管理部门: 是你们自己在冒险,凭什么社会压力都压在我们的头上,救援谁掏钱,不救援为什么都骂人?
救援队: 谁来为我们支付费用?我们算什么编制?军队?警察?消防队?除了我们迫于社会压力和个人的责任心谁管我们的死活?
9名驴友: 我们自己走出来的,谁让你们救了,凭什么要我们支付救援费还要曝光还要遭受辱骂? 谁让你们救了?
向导和背夫:遭遇恶劣环境情况,选择绕路,在路上调整食物,队员和体力,我们做的很好,完成了委托我们任务,凭什么要给我们罚款?
夏尔巴:登珠峰的都是自己管自己,哪有一帮人打狼一样去救援
南京两位兄弟:谁来救救我们
本帖最后由 梧桐的灰烬 于 2011-10-14 17:46 编辑
坑~~
本帖最后由 梧桐的灰烬 于 2011-10-14 17:46 编辑
坑~~~
如是景区,则收费中的强制保险在哪里?
救援队伍又是否应由被救援者支付呢?
这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啊。
现在龙眼发生的问题不是对自然的破坏。
而是风险超过收费者的预期和能力。故而收费者简单粗暴的公布一个禁行区来规避其应尽的道义或商业的救援责任
驴友开发的线路成为生财之路其实无可厚非。
但是必须确保安全和收费的合理性,合法性。
香山公园有两个主要因素
1 香山公园的主要目标客户群群是游客,他们不具备穿越或能力。拔掉障碍会增大风险
这一点和大多数徒步路线不同。
2 过去30年中国的旅游事业的发展,已经构成了一个商业模式,这个模式只能用另一个商业模式取代或部分取代。
只有让徒步成为一种可以取代或部分取代旅游的商业模式,就会自然而言的取代。
关键是看进山费中有没有安全的费用。
如果不包含,则景区救援就是不合理的义务,如包含,则由被救援人付费就是不合理的。
如包含,则禁行罚款是合理的,如不包含,则禁行罚款就是不合理的。
那么,又交罚款,又付救援费合理性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