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命丧四姑娘山三峰,主流媒体为何“幸灾乐祸”?板子岂能仅仅打在驴友的身上?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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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墙等红杏
2012-1-29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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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爬墙等红杏 于 2012-2-2 09:04 编辑
1月27日,
福建
驴友
陈致在
四姑娘山
被大风刮下山顶,坠崖身亡。
四川
省山地救援总队长高敏接受采访时说,四姑娘山景区处于山区,景区四周没有修建围墙的条件,因此投机取巧的游客就有机可乘。景区工作人员早上上班之前,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入景区。备案登记、购买门票都只有靠自己自觉,自己尊重生命。(2012年1月29日《天府早报》)
陈致遇难后,媒体无一例外地把矛头对准了驴友。当然,陈致在上山前没有办理任何
登山
手续,也没有购买景区门票,而他所请的向导,也并无
高山
向导资质证,缺乏专业登山经验。从这个角度讲,陈致本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无可厚非。
但是要想避免驴友频频遇难事故的发生,仅仅把板子打在驴友的身上,实践证明并不能解决问题。
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长高敏接受采访时,把景区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除了事后救援之外,景区还能做的事情仍有很多。
驴友出事的频率来看,该景区已经成为众多驴友争先探险的经典路线。景区应当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在驴友频频出现的线路上,加大科技防范和宣传的力度。如果景区主动开发探险路线,强化防护设施和措施,陈致等的遇难事故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按照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长高敏的说法,景区工作人员早上上班之前,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入景区。这本身就说明了景区缺乏有效的管理运作方式。打个比方来说,逃票的乘客虽然不能依照合同法追究客运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还是可以根据客运公司的过失程度,追究其侵权责任的。从民法角度讲,景区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管理上存在过失。景区是否负有赔偿责任,还要判定景区过失的严重程度。驴友自己要自觉购票,尊重生命,但景区无视驴友生命的做法,却令人汗颜。
把景区管理好,为驴友服务好,这是景区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一味地推卸责任,恐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驴友频频遇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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