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露营穷游清明约伴[北京] - 北京 - 8264户外手机版

  北京

“香港.澳门”露营穷游清明约伴

一、活动地点:香港,澳门。

二、线路说明:略

三、活动类型:A A

四、活动时间: 2012年 4月1日——2012年4月4日

五、活动安排:

4月1日中午 12:00在深圳罗湖口岸集合,集体行动。

1号早上出境到香港,住香港大屿山营地

2号:在港游览市容,风景区,住香港大屿山营地

3号:前往澳门游览,住香港大屿山营地

4号:在港游览博物馆等场馆,因这天不收门票,下午4点离开香港返回深圳,解散。

六、活动强度:一般

七、费用预算:在港期间费用:600港币,其中公交卡200;澳门往返260;其他140。

八、报名费用:0

九、装备要求:


帐篷睡袋、地席、防潮垫


长裤、长衫(防蚊虫)、泳装。



望远镜,手套,登山杖,炉头,餐具。

十、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31日。

十一、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确认。报名电话13552129407郭亮 名额: 8人

十二、集合形式:4月1日中午12:00在深圳罗湖口岸集合

十三、注:

1、要带饮用水。

22、联系电话:郭亮 13552129407,群:43275608

谢绝短息,请语音联系。拒绝空降!!!

博客:
请链接
http://blog.sina.com.cn/u/1251582870

十四、活动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请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

3、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爱护生态环境。

十五、免责说明:

1、对于自愿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故建议自愿参加者购买相关的保险。

2、因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领队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盈利性自助户外活动。

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报名者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人士。


本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行动)负全部责任,知晓本次活动的安全说明,自愿报名,放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声明人签名:

文不对题啊,走神了,恍惚。
发表回复 关闭 发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