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杜丽华5月14日报道:
四川灾区人民流血流泪,全国人民无不为之心痛。“我能做为灾区做些什么?”当人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有人捐钱,有人捐物。在网上则有一群人,把目光放到了灾区的孤儿身上。今天,有网友发出倡议,领养灾区中的孤儿,还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湖北网友首发倡议
一封《关于震后孤儿抚养的倡议书》在网上一知名论坛发布。“在这次地震中,有很多失去亲人的孤儿。诚然,现在全球华人都在为地震捐款捐物,帮助灾区的救援和重建工作。但对那些失去了亲人的孩子们,我想经历了如此大难的他们,比起我们捐赠的东西,更多的是需要有亲人的关怀和鼓励,所以望大家能给我们提供一些收养灾难中孤儿的渠道,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尽快建立起对震后孤儿的抚养善后机制。”倡议书中写道。
发起人是一名湖北 人,网名叫“我不呆”。东方网记者通过MSN与该网友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自己是湖北人但在
北京工作。中午发贴后,立即有全国各地的很多网友与他联系,咨询领养的有关情况。该网友说他们还建立了一个QQ群,群里都是有意收养灾区孤儿的网友。东方网记者随即加入了该群,记者看到群里交流异常活跃,并不断有新网友加入。截至5时许,已有80多名网友加入该群。
网友领养热情高涨
“我跟我老公也非常想收养一个孤儿。如果有合适的请大家联系我……保证能够给孩子美好的环境生活。”
重庆市民收养灾区孤儿方法
目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是抢救生命。民政部门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会予以妥善照顾,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幸存的亲人,这样对孩子的康复会更有利。在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有关部门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儿,并尽早开展孤儿的收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
由于儿童收养的手续比较复杂,市民一定要通过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依法收养,不能个人私自收养。如果决定要收养四川灾区孤儿,市民可以先预约登记,市民政部门将做好登记记录,届时,符合收养条件的重庆市民可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一、收养方式
(一)如果决定要收养四川灾区孤儿,可以先预约登记;
重庆市民可以按照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1、重庆市民政局救助热线: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电话:66001919
2、重庆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大厦14楼 电话: 67727736 67727737
(二)市民政部门将做好登记记录;
(三)届时,符合收养条件的重庆市民可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二、收养条件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的父母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必须年满30周岁;
(二)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四)身体健康,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说明:
由于近日通过本站留言想收养地震遗孤的网友很多,站长特致电重庆市民政局了解情况,局民政局相关人员解释,目前汶川地震救灾工作还处于积极的救人阶段,尚不能确定失去亲人的孩子的数量。所以目前收养工作尚未正式开展。
民政部门对广大网友愿意收养那些在灾难中痛失亲人的孩子的善举表示感谢,但同时,民政部门委托本站向广大网友做此解释。广大好心人也可以到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预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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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左儿 于 2008-5-27 17:4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