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icebear 于 2012-5-26 17:03 编辑
封贴说明(下)
关于圣山探险垄断资源不合理竞争:
垄断行为的描述如下:
1、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包括关键的技术(如专利等)。
2、政府创造垄断: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
3、自然垄断:生产成本是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
很多人没有认真研究过这个问题,认为极高山探险服务领域就是常规旅游。
由于客观条件存在着高风险性,极高山探险领域必须加强管制。
即便是常规旅游也有准入制度,旅游公司需要旅游牌照,从业人员也要考取导游证,还要年审,旅游团为什么要有领队和地陪导游?因为当地的导游熟悉当地的情况。
这是一个特别宽泛的情况,但是涉及到极高山探险领域,对于进入的公司门槛就会非常高,首先是资质,经营范围涵盖高山探险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阶段就需要办理前置手续,就是需要中国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或者西藏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认可。
注册资金,具有多少个年检合格的并持有向导证书的高山向导,登山用固定资产等等都在考核范围。
目前绝大多数的从业服务公司的执照上是没有高山探险的经营项目的,(强调探险两字)绝大多数是旅游咨询的执照。
这就是为什么不能从西藏登山协会拿到登山许可证的根本原因。
如果出事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且很多旅游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他赔完十万,之后就只有打官司。即使是买了保险,也是十分难缠。后续麻烦不断。组织者根本无力承担所从事的事情所带来的风险。
某次发生在邻国的山难中,伤员的直升飞机运输费用,都是中国大使馆本着营救本国人民的初衷支付的,当时组织者已无力承担善后费用,这不就是证明吗?
没有对将要发生的风险有足够的应对能力,这是不被认可的主要原因。
这类公司遇到此类事件通常处理的办法就是用登山活动梦想说,淡化公众注意力。
登山运动是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高风险服务行业,就是因为如此,国内资金缺乏进入意愿,收益不高,风险几乎不可控制。
如果一家缺乏资质的公司进入商业探险领域,由于资源匮乏,很多服务项目都需要转包和外包。不可控制因素及风险会层层叠加,最后,都会回到登山者这里。由登山者买单。
最后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并且重复如下:
第一条不成立,登山没有关键技术。一个登山服务型企业所必须拥有的关键资源恰恰是人力资源。
第二条不成立,西藏自治区欢迎包括在登山探险服务在内的行业投资。
第三条同样不成立,登山服务的成本并不会随着新技术的出现而下降,因为构成成本的主要因素是劳务成本和登山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