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6月23日事故 - 骑行天下 - 8264户外手机版
本帖最后由 移动大海 于 2012-6-24 22:48 编辑
自知有眩晕症还开车,故意杀人,毙之。狗操的(GONGCHANDANG)培养的是啥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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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生娃不给上户口.直接让你交社会抚养费.交不起7个月也给你打掉.
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还推卸责任,这老头白活六十多年了,良知都哪去了,操。
都TMD花甲年纪了,有“眩晕症”你开个毛啊!还调头逆行,转180度你TMD不更“眩晕”了,你NN的!
去齐鲁晚报报社门口扯条幅抗议吧!!!这口条当的也太没水准了 傻子都看出猫腻来了~
司机应该定罪公共安全罪!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了,如果在市场里,不知道要撞死多少人呢!所以公共安全罪比较合适,让他去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