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雕 于 2012-9-16 13:04 编辑
征集对策:我们如何保卫钓鱼岛?
附录之二:如何保卫钓鱼岛?
作者:汉风古韵
http://forum.home.news.cn/thread/69563907/1.html
清朝后期,中国海洋疆土损失惨重,先是失去了琉球群岛主权,继之又失去台湾列岛管辖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日本国无条件投降,台湾列岛(包括钓鱼岛)主权回归中国。此后,由于中国处于大陆与台湾自治特区分辖的不统一状态,以及美国出于封锁中国大陆的战略需要,钓鱼岛被日本占领。
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需要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为此,中国前领导人制定了相应的外交策略,其中包括对钓鱼岛主权之争的“搁置”。但是,这种搁置外交,往往被执行者变成无所作为的托辞,以致被日本利用,并导致中国对钓鱼岛主权的被动局面。
钓鱼岛的价值,一是国家领土,二是该区域海洋资源(石油等矿藏,渔业、旅游业等),三是中国通往太平洋的海上战略通道。事实上,目前的格局是,中国通往太平洋的通道,基本上被日本列岛、台湾列岛和菲律宾列岛等封锁,和平时期尚可忍受,一旦进入战争状态,势必处处受到制约。
在这种情况下,捍卫钓鱼岛主权,没有任何退让的余地。那么该如何伸张、捍卫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呢?显然,不能仅仅局限于不痛不痒的外交辞令,而是有必要精心谋划,采取积极的应对步骤,变被动为主动,在国内外实施一系列协同外交和立体外交策略。
一、福建、浙江、上海等沿海省市,每日发布钓鱼岛天气预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布钓鱼岛天气预报;中央电视台发布钓鱼岛天气预报。
二、发行中国海岛风光邮票一套,其中包括钓鱼岛风光邮票。
三、福建、浙江、上海等地方政府批准当地民众成立钓鱼岛旅游观光公司;国家旅游局批准国内旅行社或合资旅行社开展钓鱼岛旅游项目。
四、支持民间对日本战争罪行的索赔活动,由各级政府的地方志办公室主持收集整理日本侵华期间掠夺和破坏的中国民间财产清单,该活动要依照国际法惯例进行,如果有必要跨越修订相关国内法条款。
五、开展“中国人最先到达西太平洋列岛或东洋列岛(包括日本列岛)”的文化学术研究活动,例如4200年前的中国帝禹时代,政府曾组织实施大规模国土资源考察活动,并抵达西太平洋列岛;著名巨画(42平方米)反映四千年前华夏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帝禹山河图》就绘有上述列岛(可考虑在国内外举办画展),详情可参阅《根据中国古籍山海经复原绘制的中国4200年前的古地图》(第20届国际制图大会论文集)等学术研究成果,它们表明中国人早在四千年前就来到西太平洋列岛。
六、在任何场合都禁止使用“天皇”,而改用“日皇”。这是因为,“天皇”具有天下之皇的含义,是日本侵略扩张的理论基础;而“日皇”则明确指出其仅仅对日本国民有效。向联合国等国际性机构,提交“禁止日本靖国神社摆放战犯牌位”的议案。
七、与韩国合作开发“对马岛旅游”等经济项目,在日本与韩国的岛屿争端问题上,形成客观支持韩国主权的事实。
八、与俄国合作开发“千岛群岛旅游”等经济项目,在日本与俄国的领土争端问题上,形成客观支持俄国主权的事实。
九、反对日本进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可以考虑向联合国提出常任理事国改革一揽子方案,例如“三国四洲七席”方案,即中国、俄国、美国各一席,欧洲、亚洲、非洲、美洲各一席,共计7个常任理事席。
十 、其它机密对策(略)。
上述对策可根据情况陆续实施,也可并列实施。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应对之策,既需要有经济实力、政治实力和军事实力为后盾,也需要发动政府和民间的双重智慧。搞得好,有可能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