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晓乐的夏天 于 2013-7-16 16:26 编辑
活动类型:户外穿越
开始时间:2013年07月20日05:50,大润发对面饰爱家居门前集合。
活动地点:连云港花果山玉女峰
交通方式:包车
活动强度:★★★★
费用:预交150,多退少补
活动人数:10人
报名截止日期:活动开始前24小时
注:
报名人员请把个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发到
QQ:371730919或
邮箱:wxxiaole@163.com
景点介绍】
花果山上玉女峰,是江苏省最高峰,海拔625.3米。花果山,原名苍梧山,因吴承恩创作神话小说《西游记》取材于此而得此名。这里既有许多水帘洞等神话的出处,又有现实的参天的古树、潺潺的流水,丰盛的植被。这里的春天最美,云雾飘渺,变幻各种仙境,杜鹃点缀其间,美不胜收,是江苏省为数不多的自然胜地。夏天,海风吹来,凉爽宜人。站在峰顶,可以将大海尽收眼底。登上玉女峰是花果山之游的高潮,有缘的人在这里可看到云台山两个最为精彩的景致。一个是在迎曙亭看海上日出;另一个是看云台铺海,白云翻滚好像海水扬波,露出来的峰顶就像大海里的蓬莱仙岛,群山俯伏,阡陌纵横,此情此景令人有飘飘欲仙的感觉。
手台频率414.100MHz
【联系方式
晓乐(领队)
手机:13506334376
大伟(领队)
手机:18769337171
缴费方式】
实体店缴纳:大润发对面饰爱家居。清大华创创业园科技大厦三楼西侧。
支付宝:wxxiaole@163.com
中国银行:601382 6015002210935 胡友坤
工商银行:622202 1616002590018 胡友坤
农业银行:622848 2332158189915 胡友坤
缴费后请短信或QQ私聊小窗口告知领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电话、身份证号),方便购买保险,谢谢合作。
活动期间请着长裤,防止被杂草割伤。
装备要求】
1.小背包。
2.遮阳帽和其它防护具(选带)。
3.药物:创可贴、绷带(公用物品)。
4.食物:自备零食及能量食品,如巧克力,牛肉干等(根据自己情况选带,)。
5.水:男:3L 女:2L 。
6.保护:护膝、太阳镜、防晒霜、太阳帽。
7.环保垃圾袋
8.以及个人用品,如照相器材等。
【注意事项】
1.我们的宗旨是安全第一 环保至上,本次活动参与者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出行,出行前一定要检查好装备,药品,关注天气,选择合适衣服,身体感觉不适者尽量不要出行。
2.必须服从领队统一安排。团结互助,不可擅自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3.若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气候,特殊情况)将取消或改变计划,请参加者有所思想准备。
【报名须知
1.本活动为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驴友自愿报名,共同参与,报名后通过者退出请于活动开始前48小时提出,找人替代需请提前48小时联系领队。
2.参与者以及被代报名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慢性疾病史。具备团队精神,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高强度运动一律谢绝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存在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谢绝参加。
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安全第一,集体行动,遵守团队纪律,上筏有序。
4.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6.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7.尊重自己做文明旅游人,爱山环保、禁丢垃圾、禁止吸烟,倡议把不可降解垃圾带回。
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8.爬野山时严禁吸烟,否则后果自负。
注:本次活动不接受未参加过负重徒步者报名。
免责声明
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此次活动属自助户外普通登山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领队、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领队、发起人和团队的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 凡报名人员视同默认《户外自助运动准则》,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人沟通,取得家人的同意、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人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 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且责任自负。
◎ 本次活动召集人与同行人员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支持者。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召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召集人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召集人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领队、副领队、协作、收队。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的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领队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