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同城】2月7日碧蓝新春第一徒(星海广场-山屏街)! - 辽宁 - 8264户外手机版

  辽宁
本帖最后由 大连姚律师 于 2009-2-1 14:29 编辑

      轻轻你的来了,你的春的脚步…….27日(正月十三周六)上午,碧蓝新春第一徒,星海广场---山屏街~~~~

    活动强度提示全程约5小时,中途付家庄、老虎滩可视个人体力退出活动;另如雨雪或大风等恶劣天气,替代活动为下午1点桃源街沏杯茶社滚子活动。

  具体安排:


    (1)活动时间:2月7日上午:9:30~9:50为集合签到及相互介绍认识时间,10:00准时出发,没赶上徒步队伍请打车追吧,估计走得不算快。
(2)集合地点:星海广场华表下,有红色旗子为集合标志。


(3)活动行程:由星海广场(华表下)~付家庄(大海螺)~老虎滩(虎群雕)~棒槌岛国滨馆~山屏街703公交车站(活动终点)



(4)参加人员:身体条件适合的朋友们,未成年人及身体条件不适合的朋友请绕行。



(5)报名方式:请跟帖报名,以现场签到为准。

(6)活动准备:着户外运动服装鞋子,自带一定饮水、吃食、午餐请自行解决,徒步后视情况组织团吃活动

(7)特别要求:参加活动人员注意团结,注意环境保护,徒步中注意防火不得吸烟,活动有始有终,离队时请与组织者打招呼。

8)现场电话:碧蓝
13998495891
     
(9)摄影说明:欢迎摄影爱好者参加次行动,注意对不同意拍照以及不同意向论坛发照片的朋友,摄影的朋友请尊重这些意愿和权利,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将这些图片发往任何空间,违反的组织者不承担您的责任。


10)跟帖报名样式:网名///1390411xxxx/适当装备。本人自愿参加此项户外徒步活动,安危自负,出任何事都不追究发帖人、临时领队的任何责任,我的申明具有法律效力。


11
免责条款:此次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活动组织者没有义务代为购买户外保险;我们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购买旅行保险,所以建议大家自行购买商业的人身意外保险。




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如是自驾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该免责声明必须参加者自己签名,代为签名者视作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代签者承担后果。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祝朋友们新春快乐!
08年大连徒步节走过全程,此线路真美!
徒步滨海路,心情能不错.
我家就在老虎滩呀,我能不能反方向走从山屏街走到星海广场。
发表回复 关闭 发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