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晕狼 借地说个话 - 山伍成群 - 8264户外手机版

  山伍成群
别用马甲呀   既然有疑问  就用真面目 何必见不得天日呢?
1月事情 晕晕狼承担所有责任 并且也尽个人最大能力去弥补   登山是有风险 谁都知道    老胡最为一个高山向导  也走过很多雪山   冷不冷自己不知道吗?   难道晕晕狼还要像照顾婴儿一样吗  在言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对老胡负责人呢 没有为他的以后想过呢?   敢说就要敢站出来   连个脸都不敢露  凭什么指责别人   

都不敢用真面目指责别人的  人   在现实生活中 也是个不敢承担责任  无所作为的人     

别用马甲呀   既然有疑问  就用真面目 何必见不得天日呢?
1月事情 晕晕狼承担所有责任 并且也尽个人最大能力去弥补   登山是有风险 谁都知道    老胡最为一个高山向导  也走过很多雪山   冷不冷自己不知道吗?   难道晕晕狼还要像照顾婴儿一样吗  在言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对老胡负责人呢 没有为他的以后想过呢?   敢说就要敢站出来   连个脸都不敢露  凭什么指责别人   

敢问,若你的队伍出现类似的事故,你能做到晕晕狼这样么?
本帖最后由 会飞的-鱼 于 2014-5-30 16:39 编辑


一.广州驴友的事情,本来是别人的队伍,晕晕狼接手带的队。出事后,晕晕狼如何承担责任的,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二.请修更改“偷登”这个词,或者请说出具体违反了哪条“法律、规章、制度”。注:登协是个“协会”,其制度仅对其会员有约束力。第二起事件,协作双手冻伤的事情,目前晕晕狼已进到人道主义救援责任,且保险赔付前,垫付了医疗费用。

最后,个人观点:“极限运动中,每个人应对自身负责,别人仅有"人道主义救援责任"”;因为只有自己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关键时候请选择 stop。


支持这样客观公正的言论思想

支持此番言论,躲在暗处说风凉话,个人认为很不齿

这一年对于晕晕狼来说实在是点背的一年。接连两档子事故,真让人觉得夜路走多总会遇见鬼的感觉。还记得尖山子事故以前在双桥沟遇见晕晕狼的时候意气风发,一年2座未登峰的成就,结果4天以后就遇到了山难事故。让人慨叹人生无常。

事故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是人生总是在无常之中,指不定走路让失控的汽车撞死,这是每个人不愿意多想但却实实在在的真理。对于那些见识了已经发生的事故而侥幸活下来的人应该好好的汲取他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经验(好比我,今年一直在寻找可以系统教授传统的培训,另外决心斥巨资购置一双足够好的手套)。至于谈到那些对于可能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我个人觉得大概有两重惩罚,一个是法律的惩罚,另一个是自己良心的惩罚;当然对于混蛋来说的话呢,第二重是不存在的,但存不存在当事人自己心里最清楚,我们清不清楚反而并不重要,反正被自己负罪感干掉的肯定不是我们这些漠然的旁观者。

对于本贴楼主我想说,用道德的大棒抡人是没有用的,原因很简单,没有道德的人你抡他也没有用;对于有道德的人来说不需要他人的鞭挞。
出于我的职业习惯和法理的常识,我认为对于任何人的判断要遵从无罪推断而后根据证据来评判;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领队的玩忽职守的话大可以开诚布公的说出来,我们山版的诸位从此留个心眼,不再和这类的黑心领队混在一起,这也算是功德一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没有证据的话,你是凭什么判断呢?这样的言论算不算是公开诽谤(8264的论坛嘛,算是一个相当公开的场合了)?
登山这件事风险很高,人命关天,我们大多数的普通爱好者专业性很差,如果有人在搅这潭浑水的话,那无疑是在真真正正的毁坏这个小小的、刚刚有点起色的圈子:圈子里如果充满了欺骗和诽谤,他人是否可以信赖全靠自己拿命来试,那么谁还敢进这个圈子?没了这个圈子,靠这个圈子混饭的人还活什么啊?洗洗睡吧!

我个人其实也是非常关注14年的这2档事故,尤其关注一些细节: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最后的后果?我们如何做才能不再犯?或者不能避免的话,哪些行为我们决不能尝试?这些东西才是事故中正真值得我们每一个普通爱好者认认真真讨论、热火朝天讨论、反反复复讨论的问题。
还是希望楼主能够应我等要求,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给我们带来一些技术和经验方面的福音;如果晕晕狼真的是黑心领队的话,我们也希望有一些不是捕风捉影的、确凿的证据以证明他的黑心不是空穴来风。
至于说约架的事情那是你和晕晕狼的事情,我有他的手机号,他自己的报名征集帖上也有。你要是要的话我私信给你;也别光在这喊嘛,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
本帖最后由 steeblumntang 于 2014-5-30 13:00 编辑

这一年对于晕晕狼来说实在是点背的一年。接连两档子事故,真让人觉得夜路走多总会遇见鬼的感觉。还记得尖山子事故以前在双桥沟遇见晕晕狼的时候意气风发,一年2座未登峰的成就,结果4天以后就遇到了山难事故。让人慨叹人生无常。

事故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是人生总是在无常之中,指不定走路让失控的汽车撞死,这是每个人不愿意多想但却实实在在的真理。对于那些见识了已经发生的事故而侥幸活下来的人应该好好的汲取他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经验(好比我,今年一直在寻找可以系统教授传统的培训,另外决心斥巨资购置一双足够好的手套)。至于谈到那些对于可能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我个人觉得大概有两重惩罚,一个是法律的惩罚,另一个是自己良心的惩罚;当然对于混蛋来说的话呢,第二重是不存在的,但存不存在当事人自己心里最清楚,我们清不清楚反而并不重要,反正被自己负罪感干掉的肯定不是我们这些漠然的旁观者。

对于本贴楼主我想说,用道德的大棒抡人是没有用的,原因很简单,没有道德的人你抡他也没有用;对于有道德的人来说不需要他人的鞭挞。
出于我的职业习惯和法理的常识,我认为对于任何人的判断要遵从无罪推断而后根据证据来评判;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领队的玩忽职守的话大可以开诚布公的说出来,我们山版的诸位从此留个心眼,不再和这类的黑心领队混在一起,这也算是功德一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没有证据的话,你是凭什么判断呢?这样的言论算不算是公开诽谤(8264的论坛嘛,算是一个相当公开的场合了)?
登山这件事风险很高,人命关天,我们大多数的普通爱好者专业性很差,如果有人在搅这潭浑水的话,那无疑是在真真正正的毁坏这个小小的、刚刚有点起色的圈子:圈子里如果充满了欺骗和诽谤,他人是否可以信赖全靠自己拿命来试,那么谁还敢进这个圈子?没了这个圈子,靠这个圈子混饭的人还活什么啊?洗洗睡吧!

我个人其实也是非常关注14年的这2档事故,尤其关注一些细节: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最后的后果?我们如何做才能不再犯?或者不能避免的话,哪些行为我们决不能尝试?这些东西才是事故中正真值得我们每一个普通爱好者认认真真讨论、热火朝天讨论、反反复复讨论的问题。
还是希望楼主能够应我等要求,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给我们带来一些技术和经验方面的福音;如果晕晕狼真的是黑心领队的话,我们也希望有一些不是捕风捉影的、确凿的证据以证明他的黑心不是空穴来风。
至于说约架的事情那是你和晕晕狼的事情,我有他的手机号,他自己的报名征集帖上也有。你要是要的话我私信给你;也别光在这喊嘛,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
虚空假面
及把脸
甲方乙方,都有马甲号出没,开主号来说话,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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