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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雪
本帖最后由 小心前方障碍 于 2014-11-13 00: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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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应该打官司
2013年12月8日,遇难者购买万达长白山滑雪场滑雪票300元套票滑雪。当天下午15点30许左右,遇难者从中级道G3雪道下滑进入陡坡时,发现滑行道中间有工作人员,遇难者主动减速避让,但不幸被蜷屈蹲在滑行道中间的工作人员身体绊飞,遇难者的身体翻滚到雪道下方,撞伤导致遇难者当场昏迷不醒。工作人员将遇难者送到医务室,受伤没有得到医护处理,16点左右,滑雪的好心游客向警方报警,万达南区派出所民警出警做笔录。大约二、三个小时后滑雪场派遣救护车将遇难者送到抚松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经过检查遇难者左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段端可见碎骨片游离,由于遇难者受伤严重,好心游客包车连夜将遇难者送到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治疗,植骨钢板内固定手术后,遇难者由于举债自费治疗,医疗费30610.00元,无力继续自费被迫15天住院后出院被担架抬回家治疗。后与万达长白山管理公司法务部(实为: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分公司,办公地点:万达长白山旅游度假区生活区九号楼)电话交涉,管理公司同意负责,并说给予遇难者慰问金,让遇难者安心养伤,先走太平洋保险公司滑雪意外险,赔偿2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走完后管理公司法务部反悔表示不承担责任。遇难者在家中修养四个月后,在家人朋友陪同下定期复查,并且自费到北京市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由于遇难者骨折愈合不好,被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确诊为骨不连,预计第二次手术住院费用为70000.00元。遇难者为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势单力薄,多次自费到遇难地点单位协商解决,管理公司老总当着遇难者及朋友和他的工作人员共四个人的面,同意给予发生的治疗费,过后不了了之,不断推脱,让其起诉。全程自费,筋疲力尽。

本帖最后由 小心前方障碍 于 2014-11-13 00: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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