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立案受理了
登山遇难死者家属李某某状告领队陈某某及同行队友一案今。
日正式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判决被告无过。
法院认为:自助式
户外运动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运动方式、是一种不同于常规
旅游的活动,其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的旅游线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该种风险为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自助式
户外活动,是由各
驴友AA出资共同进行,不属于经营活动,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可以说自甘风险、责任自担是整个户外活动领域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目前,在我国对户外运动风险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处理此类纠纷就应该尊重该领域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本案中李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多次组织、参加户外活动的旅游,对该活动的风险是明智的,并自愿参加,说明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即使是这样,在事故发生后被告陈某某等人不但进行了积极的救助,而且还组织捐款,被告人不但支付了前期的救助费用,同时还每人帮助李某某家属安心捐款500元。说明同行众人尽到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此,驳回原告诉讼。 去年7月21日,戈壁青石在某网站上发布征集8月13——15日队友前往
山西马武寨至抱犊村穿越的帖子,8月13日,戈壁青石与召集的十六名户外爱好者一起开始了穿越行程。8月15日上午,当队伍行走到马武寨的一段当地人称为老黄的地段时,李某某不慎从山路滑落悬崖下,20余岁的队员伤心一百意外坠崖,经抢救无效身亡。 时隔半年多之后的2011年4月,死者李某某的家属因不满驴友们每人500元的“安抚费用”,将组织者陈某某和同行的其他14名队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付26万元。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于6月2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场并未判决。 关于此案的判决,记者采访了免费受理此案的专业从事旅游案件的
河南律师刘凤彬,他对此案的判决比较满意。并认为法院对新生事物的接受与认知非常值得称道。法院不但考虑到此案对河南,乃至对全国都是一个指引作用,更是处于对新生事物的保护,对区域内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一个原则的遵循。这对户外运动是一个很大的支持收起。
还是希望各位驴友出行参加正规户外公司,安全有保障,生命只有一次。
现在有很多
俱乐部资质良莠不齐,在论坛发帖活动召集,将队员带到活动地点,交给地方协作队或者向导,我曾参加过登山的活动,带有一定危险性质的活动居然是一比二的向导,万一出事怎么办,找谁负责,不要说买了保险,我也曾了解过保险,参加私人协作队我们这些人就是活动发起人,所有的责任都是要我们来负。
现在我也i不玩户外了,但是还是i要出来说几句,很多的俱乐部,活动群不具备组织活动的资格,却偏偏还有那么多人去报名参加,就为了那便宜的几十块钱的差价,命都不要了,还有那些继续组织活动的号称领队的人,不出事还好,出事情了,你们能负责吗,怎么负责,不要说买了保险,保险,队员将命交到你们手上,可是你们却将这个信任做赚钱额工具,每年那么多驴友出事,最后都是国家,地方政府,各级救援队去救援,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你们能买单吗,请问你们,你们具备当领队的资质吗,再出现危险的时候有救援的能力吗,还是在一边干看着,等着救援队来收尸。
真希望广大驴友醒一醒,别再被那些活动群,假俱乐部骗了,不要为了节约几十块钱去参加所谓的AA队,最后算下来你们看看差多少,这几十块钱能买来第二次生命吗,能吗,一个正规的公司,最起码有营业执照,他们有吗,你们需要看看,活动前最起码有协议,有买正规的高额户外保险,有的人给你买保险,说买多少钱,实际上为了赚十几块钱,就买了,低额的保险,请大家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再沦为别人盈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