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幸存者之旅:7月3日晚至5日,广西最美的峡谷——龙虎峡消暑溯溪赏瀑玩水[南宁] - 广西 - 8264户外手机版

  广西
本帖最后由 沉底鱼 于 2015-6-29 20:44 编辑

幸存者之旅

广西最美的峡谷——龙虎峡消暑溯溪赏瀑玩水

    牛市走了,骚动的心慢慢平复。该上天台的,已经找到归宿;留下来的,都是幸存者。关上从宝马换成QQ的车门,抹一把额上的冷汗,重生的欣慰却压抑不住冷门迭出的怒火。我们急需寻找方式,抚慰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灵,我们需要一份清凉,冷却火山般的狂热。沪板、深板、创业板……我在龙虎峡为你哭泣。

    本次活动分溯溪穿越组和休闲FB组,均需露营装备,请仔细看详细行程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路。

【出行时间】7月3日晚——5日

【目的地简介】

    龙虎峡:龙虎峡位于兴安粉洞村,是一条优雅绝美的峡谷,由于交通不便一直深藏闺中,却保持了原始的风貌,峡谷中奇石茂林,山泉一脉,虽于炎炎夏日却清凉无比,其中识人潭,杀人寨瀑布深潭高瀑,大自然造化让人叹为观止。

【行程路线】南宁兴安南宁 约1000公里

【活动主题】溯溪穿越、消暑泡水,休闲FB、观光摄影

【活动强度】★★

【风景指数】★★★★★

【活动资费】

    390元/人(含包车费,油费,过路费,户外保险费,司机食宿)

    以上费用不含:餐费(自由组合现A,丰俭由人)

【策划组织及领队】蜗牛旅行俱乐部  国家旅游局、中国登山协会持证领队

【报名方式】

  1、短信报名:沉底鱼13737728180。报名格式:兴安+网名+真实姓名+手机+身份证号码

    2、蜗牛美食摄影旅游超级群181303274,微信oldkey

【集结出发地点】7月3日晚19:30南湖公园正门上车,20:00准时出发

【详细行程】

    D1-2  南宁—500km—兴安

     晚上出发,凌晨2:00到达兴安仙人桥,下车扎营休息积蓄精力,第二天早晨穿越队伍和FB队伍分路而行:

    溯溪穿越线: 7:30起床收拾装备并早餐,8:30开始全程8公里的重装溯溪,一路欣赏风景,一路玩水,许多地方需要大家发扬团队精神相互协作才能顺利通过,湿身是不可避免的,玩水也是必须的,不知不觉到达识人潭营地,与FB队伍会合,狂欢FB,喝茶P酒,一边泡水一边篝火晚会,躺在帐篷里数星星;

    FB线:睡到自然醒,9:00乘车前往休闲FB线的起点长丘坪村,10:30开始徒步,穿过村子时可尝试与村民协商购买土鸡之类的农家特有物资,然后沿着田埂行走在青青稻田间,再爬上一个矮矮的缓坡,行走在茂密的树林里,还可以在竹林中取一抔甘甜的山泉解渴,然后下坡,总共一个小时,即可到达识人潭营地,扎营后跃入潭中,洗去身上的汗渍,清爽面对自然,支持天体浴,一边喝茶纳凉一边等待溯溪穿越队伍的会合,晚上一起饕餮大餐,喝茶P酒,一起燃起篝火,一起玩水,一起数星星;

    D3  兴安——南宁  

穿越、FB二队合为一队,睡到自然醒,早餐后简单收拾,轻装往上游继续溯溪,风景会越来越漂亮,约40分钟后到达一个让你尖叫的地方——杀人寨瀑布,那瀑布,那水,让你觉得所有的行程都是值得的,慢慢玩水,甚至可以在瀑布下FB午餐,玩到尽兴,然后慢慢下撤返回识人潭营地,休息后打包装备,下午14:00拔营,徒步撤回长丘坪村,乘坐已等候在村口的短途包车前往兴安县城,转我们的旅游大巴返回南宁。

【活动装备】

服装类:快干衣裤、遮阳帽、溯溪鞋、魔术头巾

装备类:护膝、太阳镜、水壶头灯手电瑞士军dao、防晒霜、个人卫生用品、大背包防潮垫、地布、地席、抓绒睡袋、帐篷、天幕

个人自备药品:感冒药、退烧药、止泻药、创可贴、跌打扭伤药、驱蚊水

【活动守则及声明】

1、注意安全,听从领队安排,严禁迟到,严禁擅自冒险行动、离队、安全自负。   

2、注重环保,不乱扔杂物。(每人自备一杂物袋)塑料袋、废旧电池及不可降解的物品一定要带出。

3、户外人人平等。请勿高姿态将现实身份带进户外。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有安全意识,有团队协作精神。

4、队员之间必须相互体谅,有重大决定或提议由大家协商。但出现特殊情况,请参加队员绝对服从领队的意见。一旦报名,请不要以个人喜好要求领队变更行程。

5、行前会前,已报名队员因故退出,退还所有款项;行前会后退出,扣除包车等已发生费用后,退还余款。

6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组织者会根据线路情况做好各种预案,尽最大能力规避风险,但无法保证完全避免。参加者需对行程和自身状况作出判断,谨慎决定是否参加活动。

7、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有山有水,真是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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