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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鱼被发现 两男子电死养殖户

   在养殖场偷电鱼被发现后,两名男子竟然拿着电鱼工具电击养殖户,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10月21日上午6时许,两名福清籍男子相约到平潭县北厝镇吉钓海域附近的养殖场电鱼。正巧巡逻到这里的海蛎养殖户施某余等3人发现后,立即驾船上前,准备对余某的船只实施控制。余某忠、余某明两人为了阻止施某等人靠近,竟使用电鱼工具对施某等人实施电击,施某余当场死亡,施某宾、施某仁俩人受伤。随后,深知犯下大错的余某两人在慌乱中逃离现场。
  接到报案后,平潭警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慎密侦查和精心布控,分别于21日上午和26日下午,在福清市小山东和京福高速公路福州南路段的一辆莆田开往武汉的大巴上将犯罪嫌疑人余某忠、余某明抓获。
残忍啊。。。。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应该用电刑
有些人不劳而获的恶习,应该严惩。
不错
本来个人想法是很好的
   成悲剧了
伤害了别人,也伤了自己,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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