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鱼被发现 两男子电死养殖户 - 钓鱼|水上 - 8264户外手机版
偷电鱼被发现 两男子电死养殖户
在养殖场偷电鱼被发现后,两名男子竟然拿着电鱼工具电击养殖户,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10月21日上午6时许,两名福清籍男子相约到平潭县北厝镇吉钓海域附近的养殖场电鱼。正巧巡逻到这里的海蛎养殖户施某余等3人发现后,立即驾船上前,准备对余某的船只实施控制。余某忠、余某明两人为了阻止施某等人靠近,竟使用电鱼工具对施某等人实施电击,施某余当场死亡,施某宾、施某仁俩人受伤。随后,深知犯下大错的余某两人在慌乱中逃离现场。
接到报案后,平潭警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慎密侦查和精心布控,分别于21日上午和26日下午,在福清市小
山东和京福高速公路
福州南路段的一辆
莆田开往
武汉的大巴上将犯罪嫌疑人余某忠、余某明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