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峰的处女权能卖吗? - 山伍成群 - 8264户外手机版

  山伍成群
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的是中国登山领域开放,第一次开放了8座山峰。自此中国山峰资源对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各国登山者开放,这登山资源的开放也就是允许外国人到中国来登山,至今有一段历史了。当然,按照国家的所谓“办法”,这些山峰资源哪个该登哪个不该登,是由中国登山协会来确定的。对于整体社会发达程度、社会理想程度还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受到政治、意识形态和保守旧路的观念的影响,以及囿于现实中国的种种状况,采取山峰资源有限制的开发、以国家的名义管理、对外国人的登山严格控制并进行收费,在当时及现今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br />但登山活动相对于庞大的山峰资源还是很少,这20多年来,来中国登山的外国队外国人相对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就少的可怜。服务的提供质量是中国登山体制受到国外登山者最非议的问题,本身,基于登山资源来获取收入是无可厚非的,相对尼泊尔来说,这种服务体系更为健全,登山经济是尼泊尔旅游经济的一大来源,更是夏尔巴人的经济命脉。<br />中国呢?如果按照欧洲阿尔卑斯山的情况来和中国对比,那似乎中国登山的收取费用(在中国四川西藏新疆等地)就显得很不合理,注册和允许的费用过高,而且必须安排一个名登山联络官,这名联络官只提供一些信息,很多时候就是在大本营呆坐。外国人登中国山,开放到什么程度?该收多少钱?这是一个问题。<br />由于登山的人群,尤其老外人来中国的数量并不多,所以这一问题,仅仅就象此次“巴塘事件”之前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多只是口头怨言。<br /><br />这里扯远了。<br /><br />还是说说“巴塘事件”,日本人90年代中后期考察四川未登峰,中村保先生关于四川西部写过2本书。http://www.jac.or.jp/english/kiroku/Untrodden.pdf,讲的就是四川的川西雪山资源的事情:包括党结真拉、巴塘理塘的格聂、夏塞等等,我曾经在2003年作过其的翻译。日本登山朋友尤其是中村保先生、大川健三先生是典型的自然主义者,对于地理探讨、环境保护及资源信息开放,是值得尊敬的。<br /><br />以下是我的传闻,未经数据考证:<br />登山界崇尚新线路、新方式,这是登山追求的内核之一。所以,未登峰也就是处女峰如果能首登,对于登山者本身也是一个内心的兴奋感,这无可厚非。在此,日本登山者爱好未登峰的首登也是可以理解的。<br />但如果因为中国处于发展中,经济不发达,日本某些登山队用钱、订金来买下这些处女峰的首登权,那岂不是令人诧异,口头协定?至少首登的费用,对于老外收费,是比非首登要高一点的。90年代日本某些队伍来四川攀登多次,日本也有个横断山脉研究会,包括中村先生在内的对四川西部山峰资源还是了解相当多的。<br />而且,这些多年来外国人的交费、处女权的费用,花到哪里去了?登山者自身并没有享受到硬件、软件服务。如果去九寨、黄山、黄龙这种旅游景点,旅游部门在里面至少花钱提供了道路、亭子、休息长凳、保安、清洁工等公园式的工作人员。而登山注册费用呢?养了中国登山协会的工作人员——这是国家体制的问题。<br />马等人就是不识趣,你选未登峰就选呗,但不要选一些登山队很有意向的未登峰,这些首登权可是比较值钱的。国外登山者的交费是更高的。因此,在此之前,马去协会注册,协议以安全等名义拒绝了。——这有相关人的语言沟通为“实”。你去登什么登?不给你注册。你现在去要登,那当然要把你查处了。这次马的未登峰计划也不是悄悄的,背后有国际品牌资助。而且,中登山协的领导也能看见啊。<br /><br /><br />其实说实话,SMA这两年的进步还是有目共睹的,象变通后的注册办法,还是有点一定务实程度,知道自己的能力——强调救援的责任与义务的区别。但体制的性质限制他们思维的发展,利益、生活、无奈、江湖气质、官方等等,同时是“四川登山协会”的人,但处境也相当尴尬和艰难。私人帐号都成为四姑娘山商业登山的报名汇款帐号,也把王勇峰的极度体验也拉进来了。体制的问题,给每个个人的身份以尴尬的难受。<br /><br />最后我强调几个:<br /><br />1、我在日文一个地方发现讲这个中国户外资料网站的什么,我不懂日本文,但看到一些似乎是我们的愤怒青年在骂的事情,跟巴塘大主题无关,本人不发表任何观点,只是看懂日文的朋友解释一下,网络无界限,我觉得理性和真实是我们这代年轻人应有的基本素质:<br /><a href='http://everest.cocolog-nifty.com/gassan/Expedition/index.html' target='_blank'>http://everest.cocolog-nifty.com/gassan/ex...tion/index.html</a><br /><br />2、本文随手口水的,文字未加斟酌:处女权之类有江湖卖药的嫌疑,又加了日本队。其实也就是首登权——我个人自以为不是愤怒青年,对日本的有网络语言暴力倾向的愤怒的青年朋友们,如在引用时务必不要引用本人的原话。谢谢。<br /><br />3、本人是登山爱好者,不靠登山户外吃饭,某种程度是潜在客户。所以说话放肆一些,敬请各位原谅。谢谢大家。<br /><br />4、马等人“违法”就是违反了中国登山协会及某些行政活动的“管理办法”,这个不是民法、经济法,是“管理办法”,在我理解具有法的效力,但它本身就矛盾百出!!:<br /><a href='http://www.auly.com/01/200606/14/09350672.shtml' target='_blank'>http://www.auly.com/01/200606/14/09350672.shtml</a><br /><a href='http://www.lotour.com/snapshot/2006-6-14/snapshot_40294.shtml' target='_blank'>http://www.lotour.com/snapshot/2006-6-14/s...hot_40294.shtml</a><br /><br />5、疑问:我国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等登山协会属于中登协,以及中国登山协会自身,很多内部官员,怎能以自己登山协会的名义发给自己一个“教练”证书呢?而这个登山联络官的东东,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特色,在国际上名声,比NEPAL、PAKISTAN的还差多了。这也可谓是穷狠而凶的东方山峰管理的一个特点。<br /><br /><br />6、抱歉:我也很理解,SMA的难处——要生活,也不容易,体制对你们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陷害。本来我说说大话题就算了,中国登山问题多呢,而且本身在体制和制度上有很多不合理非常需要改良和改革的地方——我这人怎么就有毛病,就偏要把你们的不是抬出来呢?虽然我一直想装一种理性的批评模样——但这是对SMA不公平的!我在破坏中国的酱缸、江湖和人情面子规则。从这个,我是不应该这么干的。<br />但后来我想想,我这么拿中国江湖、人情讲,是有点不帐义。对于SMA的朋友!<br />但我又一想,我作的是正确的事情。所以,我就写了以上这些。<br />因此,我以中国人情的一面向作道歉。<br />但以理性、合法、真实的精神追求的一面,以这次事情不妨推广作一个对中国登山制度、体系、风气、发展的思考。<br />对不起了!同时谢谢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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