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有好坏之分吗? - 山伍成群 - 8264户外手机版

  山伍成群
仔细看过一遍所有关于“巴塘事件”的帖子,这场风波中最受伤害的人是谁?马一桦?高伟?高敏?都不是!<br /><br />原本与风波无关的孙斌,本想尽自己斑竹的职责,虽然在删帖上和一些山友产生了些分歧;但是没有什么过错呀? 且不论他这些年来为山友群体所作的贡献了;不留神倒成了最受伤害的人。以下这些话,不替兄弟说说,实在对不住孙斌,有失对一个真正爱山人应有的尊敬。<br /><br />说观点,讲分歧,马一桦和高伟等当事人都以真身示人。重剑无锋、步虚等山友的观点非常尖锐,可贵之处都是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呵呵,你们俩不会是四川山民X,Y,Z吧?... <!--emo&&lt;_&lt;--><img src='style_emoticons/default/dry.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dry.gif' /><!--endemo--> )<br /><br />而那些个已经收到过管理员私信警告的“四川山民甲乙丙丁”,拿山难、事故来说事儿,唯一的目的是伤害别人,不是为了给自己被删帖啥的讨公道!用马甲,已经把自己给作贱了,数次用马甲反复作贱了自己不说,还怎么都要把人家的身上挖个洞出来,把伤口给活生生,血淋淋地撕开... 这样的行为,真的...是卑鄙小人所为!<br /><br />也许说那些话的人,已经后悔了。管理团队为了“安定团结”,给这些个人们最后的面子,没有选择将“四川山民乙”给公示出来才使这场讨论中最大的憾事!恰恰是为了论坛的兴旺和发展,再有这样的人出现,不公示出来才真正是阻碍了发展。应该捍卫的,不是血口喷人的权利。这样的权利,在所有的法典上都不存在!不要用话语权来混淆视线。<br /><br />步虚的观点很对:怎么着,话语权都应该会得到认识与不认识的人极力维护!论坛发展到了这样的阶段,一定要更加包容才能起到更大的积极作用。但步虚兄所说的是笔名,马甲的定义不是那么界定的。<br /><br /><b>我们姑且把马甲定义为:无一不是以侮辱、伤害他人,发泄一己之粪为快,希望通过不断地变换面具来掩饰自己本来面目的那些个人(本来想用XX或者“人士”,觉得还是应该用“人”,“士”则怎么都不能用的了)。</b> 这样定义的话,和咱继续用笔名,保护自己、保护面子、更主要的是彰显个性不冲突。<br /><br />对于侮辱、伤害他人的恶语,齐达内都忍不住顶了一把。如果,“山民乙”当面,不用说对孙斌了,对任何一个山友说这样的话,冲过来的不是头了,极可能是一把冰镐!屡次,有人说,山友们都是个性更强的人群。真正的攀登者,大多经历过类似生死的问题,这样的恶语相当于扰人的蚊虫,也许置之不理,也许巴掌就拍下来了。挥冰镐自然是不对的,但是只要是人,都可能冲动的呢。<br /><br />《道德经》说要容许卑鄙小人的存在,否则显不出人性的光芒(原文肯定不是这样,但意思差不多...)。这篇文字,肯定杜绝不了马甲的出现。所以,真的喜欢做马甲的请继续。<br /><br />也许,山民乙以后泄私愤时还是用同样的马甲比较好,也好让大家一看就知道,省得和你计较。只不过,省去“四川”二字于自己于他人都更好点儿...不要让身边的四川山友们不小心把你给揭发出来...谁让小可也是在这片土地出生长大的呢,离开了十几年的邻居老乡,还是说这娃儿的口音还是老样子。对这两个字,勺子比较耿耿于怀的。 <!--emo&&lt;_&lt;--><img src='style_emoticons/default/dry.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dry.gif' /><!--endemo--> <br /><br />还是不要用马甲了吧,啊? 害人不利己呀!没准人没害着,自己砸了自己的脚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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