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子户外 于 2016-8-15 14:24 编辑
林子户外运动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的性质
林子户外运动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三证合一的专业户外运动俱乐部。俱乐部定位标准是城市户外休闲及户外运动初级体验,目的是让广大热爱户外运动的朋友走出家门、登高望远、和谐互助、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净化心灵、超越自我、感受户外、享受自然。
第二条 俱乐部的宗旨和原则
提倡简约、健康、快乐、向上;队友的安全和团队的荣誉高于一切的户外理念,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高层次,高品味,有文化内涵的户外优秀团队。遵循自由的组织,钢铁的纪律的俱乐部户外原则。
第三条 俱乐部口号
专业铸就品牌 资深更值信赖
驴行方知山水美 同行皆因志趣同
与智者为伍 与善者同行 有情 有爱 有户外
第四条 俱乐部活动
俱乐部每周组织一次或多次徒步、登山、公益及其它户外活动,并根据不同季节、地理、地貌特点组织露营、骑行及长线(国内外)户外活动;接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的的各类户外体验及拓展活动,充分体现户外一家,驴友一家,资源共享,友情共享,健康共享,快乐共享的户外理念。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会员制模式
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以会员为基本服务对象
第二条 入会条件和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二)身体、身心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重大疾病及各类不适宜参加户外运动的间歇性疾病。
(三)爱好户外运动,认同俱乐部的宗旨、原则,遵守俱乐部的章程、纪律要求;有团队精神,自觉维护俱乐部的荣誉。
第三条 入会办法
参加一次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即自动成为俱乐部会员。按俱乐部规定缴纳年费后即可成为年卡会员,年卡会员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各种优惠(详见年卡会员管理办法)。
第四条 会员权利
(一) 会员有向俱乐部活动线路发出提议的权利。
(二) 对俱乐部开展的活动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三) 在俱乐部联盟商户享受相应折扣的权利。
(四) 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义务
(一)了解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了解并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相关规定。
(三)自觉维护俱乐部荣誉、积极参与俱乐部活动。
(四)注重环保,爱护生态环境。
(五)未经俱乐部授权及认可,任何人不允许以俱乐部名义组织活动。
(六)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必须购买专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年险,次险随意,建议年险)。
(七)会员联系方式改变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
(八)为改进、提升俱乐部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九)言行有损俱乐部形象、荣誉的俱乐部有权拒绝其参加活动。
第三章 活动规则
一,户外运动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也具有一定的魅力,请会员根据自己体能、户外经验、出队前的身体状况谨慎报名参加。本着安全户外、科学户外、环保户外的户外理念对出行人员作如下要求
(一)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帖(以8264论坛林子户外版块报名帖为准)的相关内容,正确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
(二)报名后必须购买专业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委托俱乐部代为购买,俱乐部负责对个人信息保密),没有保险者俱乐部拒绝其参加活动(出队费用不退)。
(三)活动全程必须严格遵守林子户外四大记律、十项注意的相关要求。
二,免责条款
户外运动存在一定的风险,俱乐部凭专业、正规的操作模式会尽量降低其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风险,对此俱乐部作如下声明
(一)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凡自愿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后,赔偿责任领队及组织方不承担,由受害人依据保险条例、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责任领队及组织者概不承担。
(二)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领队、队友皆有道义积极组织救援和协助救援,救援失败或无法救援时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意外发生而改变活动行程给其它队员造成的经济损失俱乐部不负赔偿责任。 (三)报名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即视为同意以上免责条款。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俱乐部所有
沈阳林子户外运动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