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生的独自旅行|和我一起去芝加哥 - 走出国门 - 8264户外手机版
本帖最后由 谢女遐 于 2017-7-15 20:53 编辑
第一次写游记,先自我介绍一下。本人25岁,两年前来
美国上学,老家
温州。
我爱拍照、爱
旅行,很享受旅行中独处的时光,也很喜欢把自己的旅行经历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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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正式开始我的游记~准备好了吗?!

16年8月,我一个人去了趟芝加哥。
这座被称为“风城”的城市,在炎夏里显得格外温柔。夏日的燥热被清风吹散。早晨和夜里的气温像极了入秋时节。出门短袖加薄薄的长衫,就能让这一天过得比较舒坦。
我喜欢芝加哥。离开它四个月之后,还常常想起芝加哥的街头巷末和形形色色的人。它跟纽约很像,是极为diverse的国际大都市,经济发达又充满艺术气息;它又不像纽约,它亮堂、干净、不紧不慢,让人舒服。待了几天之后,我好像明白了为什么我那个从芝加哥搬来纽约的艺术家朋友要隔三差五地往芝加哥跑。
“你不知道芝加哥有多好!我爱芝加哥!” 好嘛,现在我知道了。
四个月过去,当我回头看当时在芝加哥拍的照片和视频,好像坐上时光机,穿梭在芝加哥街头、在地铁里、在餐厅里、在Riverwalk,静下来还能听到轻柔的风声和潺潺的水声。
楼主会玩啊,米国没有去过,曾经有几次去的机会都错过了,看来自己和米国没有缘分啊。
哈哈,您图片拍的不错是有基本功的,多分享点图片(美图)配些文字(内容)就更好了

看完夜景之后,我和Eric又吃了起来。
要说芝加哥有什么不可错过的美食,非hotdog和deep-dish pizza莫属。这一天我在Portillo's吃了热狗。
Portillo's是个美食城。热狗店在一楼靠里的位置,店门前拍了长队,领取食物的地方前也有好多人候着。我们大概也就等了二十来分钟吧 - -。
我不得不说这真真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热狗!在吃到它之前,热狗对我来说就是两块长面包中间夹根肠,毫无惊喜可言。然而现在,关于热狗的那部分世界观已经被颠覆。
偷偷告诉你,我在离开芝加哥前一晚,还特地跑回去吃。大概太好吃导致我走的时候完全忘了拿相机,走出百来米之后才想起来。当时脑子嗡一声觉得这下完了。我踩着高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杀了回去,万幸,相机还在。看到相机静静待在桌角的那一刻,我发誓我更爱芝加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