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自我、探索生命极限,道路千万条,但遵守法律当为“第一条”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户外大厅
一直质疑一条:“擅自穿越会对生态造成极大破坏”,说得好像不擅自就没啥破坏似的。那些拍片“科考”的浩荡车队就因为有了一纸许可对生态影响就小于三个推车进去的人了?
如若真脆弱要保护,请把“擅自”改成“任何”,然后彻底封禁。
如若是其他原因,有官员说过:“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cp]@用户5597730045: 就是,那个屎一样的女人林夕,人家给脸不要脸,直接爆料还说没做错拒交罚款,人家搜救费都不收他们的,他们确实做了违法的事,不得不罚难交代,例行公事地就罚5000元这么少的钱,以视警戒。这对狗男女还不好好合作,非要撕破脸。最后还不是要交。呸呸呸呸,

智障臭不要脸,吔屎吧。

那个所谓的林夕和冯浩,智障臭不要脸,吔屎吧!丢户外人的脸,强烈建议永远拉入黑名单
发表回复 关闭 发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