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驴友频闯自然保护区 韶关曲江禁止攀爬“船底顶”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户外大厅
大洋网讯记者昨天从广东曲江罗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韶关市曲江区罗坑镇人民政府获悉,近年来,罗坑自然保护区内频繁发生“驴友”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域徒步旅行事件,甚至发生驴友被困自然保护区事件。为此,有关部门决定禁止攀爬船底顶峡洞(红草地)、高嶂顶、门洞等核心区。

“船底顶”属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据介绍,根据有关法规,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有关部门表示,违反相关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船底顶自然环境恶劣,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由于船底顶山势复杂、路途遥远,需要长时间的长途跋涉,途中还需要穿过密林、乱草地等,即使空手徒步至船底顶山脚也需要7个多小时,因非法进入开展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非法组织、开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广报全媒体记者卜瑜通讯员曲宣)

来源:大洋网

本文及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好好的一项运动搞成了全民公敌,可悲可叹可怜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保护不应该时一味的禁止,可ui借鉴一下香港的经验
马路上那么多车祸,何不把路都封了?
本帖最后由 bozi0_0 于 2019-6-23 19:46 编辑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25日发布消息说,一名26岁男子因未持有许可证进入米埔沼泽区及内后海湾限制地区(限制地区),涉嫌干犯《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条例》)(第170章)第13条被落案起诉,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表示,该署联同警方落马洲分区及水警西分区人员8月24日上午在限制地区进行联合行动,打击非法进入该处的活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在限制地区内的浅水水域拘捕一名26岁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男子,他并未持有进入该处的许可证。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落案控告该名男子未持有许可证进入限制地区。25日他被判罪名成立,判处罚款1000元。限制地区包括米埔沼泽区,所有与该沼泽区毗连的红树沼泽,以及内后海湾的潮间带泥滩及浅水水域,总面积约800公顷。根据《条例》,任何人士进入限制地区须持有由渔护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

发言人强调,非法进入限制地区可能会影响该处的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特别是水鸟。渔护署人员会不时在限制地区进行巡逻执法,并与警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以打击进入该处的非法活动。

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是香港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隔海对面是深圳湾公园。1995年被列为拉姆萨尔国际重要湿地,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在此保护区内,飞禽走兽可自由活动,其中大部分品种都是极为罕见的。曾记录的鸟类品种超过300种。还有大量不同品种的昆虫及蝴蝶。


对按香港的做法来该罚款就罚款!5000太少!按香港5W罚!该上法院上法院!

全球每个保护区都差不多!越是发达国家地区越严!香港核心保护区也是禁止人类活动的!
以后不让去的地方会更多。
发表回复 关闭 发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