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老虎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是万万不可打虎的。
小时候看《水浒传》里的武松打虎,那情节倒是久久不能忘记,武松酒后乱拳打死老虎,虽然保住了性命,若是搁今天搞不好要吃官司滴。
不过宋代的时候,老虎可是不折不扣大害虫(大虫),人人皆可得而诛之。
近日祁门户外驴友,在高山上发现了古人专门捕捉老虎的装置,当时轰轰烈烈的捕虎活动还是官方认可组织的,是一项保护百姓的好举措。
历史上祁门虎患严重,查新版《祁门县志》(大事记)记载:
宋 端平元年(1234年) 多虎,伤2000余人。县令傅褒募民猎捕,擒其十之一。
查《祁门县志》(万历版)记载:
永乐庚寅明 万历三十六年 (1608年) 二月,虎入城,居民尽闭户,三日无敢外出。
详见新版《祁门县志》大事记
由此可见,历史上祁门这个山区小县,虎患的确十分严重,百姓受尽虎豹之淫威,竟然三日不敢出家门。
这种情况下,打虎方案自然出台了!
清《同治县志》记载的更为清楚详细,请看当时教谕蒋俊洋洋洒洒的《捕虎记略》:
祁门僻在万山间,豹虎之患自昔为然。善为治者,思去其害。坐视其毒而诿之于天,岂为民父母之道哉。
路侯来宰是邑,召耆艾于庭,而谕之曰:古人有言,凡为民害者,皆可杀……侯乃令十家为率,百家为伍,编木栅为柙,置畜物为饵……

从该文可见,明代祁门县令路达打虎的理由,以及打虎的方式方法。
十家为率,百家为伍,发动百姓的规模不小啊。打虎危险,当然是人多力量大也。不能学武松,一个人干死老虎。
近日在祁门高山僻静处发现的捕虎装置,为不规则青石垒砌。主体构件完好,原来应设有活动机关,老虎进入塞内捕食,触发机关,大门关闭,老虎无法脱逃。像是一个放大版的现代捉老鼠的笼子。当地村民俗语叫“老虎塞”(意为把老虎塞住,出不来)。长度约5—7米,高度不足1米。
见笔者自画的老虎塞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