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狗爱上鹅妈妈,采蘑菇小哥哥,悲剧了。 - 河南 - 8264户外手机版

  河南

伊犁河谷的哈萨克姑娘

真不激动起床已经是2010年8月17日北京时间9点,上厕所,收衣服,喝水啃馕步行到那拉提汽车站,有台suv猎豹越野车拼够四个人就发车到巴音布鲁克,每人120元,觉得贵。据说国道217正在修路,走国道218转312才能到巴音,于是又走回那拉提镇旅游一条街,找到一台长安小面包车,花25元从那拉提到巩乃斯。一路沿巩乃斯河风光无限。什么事,什么人在前面等着我?我不知道。

巩乃斯林场只有一条街,一侧是原先林场职工的房子,另一侧是店铺,街边晾晒着大量的蘑菇。没想到我在这里当了一回采蘑菇的小哥哥。

巩乃斯采蘑菇
真不激动在维吾尔餐馆吃一顿炒面(11元),买了馕(2元),吃饱就上山。这里属于巩乃斯林场,高山牧场林木茂密,片片牛羊,阳光灿烂,微风阵阵,爽!顺着林场木栈道爬到山顶,遇到了广东三人组:陈皮MM,飞鸟MM,coolnerdGG.三人从广东到西藏,包车从拉萨阿里,走新藏线过叶城,进入新疆,然后从南疆到了巴音布鲁克,因为国道217修路堵车,今天凌晨才到达巩乃斯,在一家汉族餐馆放下行李,就上了山。同在旅途,让人的心很容易接近。于是我们很自然地合兵一处,结成四人组。他们是从餐馆院子里直接上山的,当然没有人拦着要门票。

美丽巩乃斯草场。巩乃斯,蒙语意为“太阳坡”,分布在新源境内,是新疆细毛羊的故乡,也是天马-伊犁马的著名产地。这里不仅有地域广阔、水草丰美,飞流急湍的河流和遮天蔽日的森林,还有中世纪遗留下来的亚欧面积最大、最密集的野生苹果林以及野杏、沙棘等次生树种和雪豹、银狐、雪鸡、马鹿等多种珍贵野生动物。巩乃斯草原地势跌宕起伏,气象万千。山地草原,河谷原并存春夏秋冬牧场齐备,四季景色俱佳,尤以春色为最。距新源县城3公里,恰合普河飞泻而成的恰合普瀑布,呼啸而下,为巩乃斯重要的景点之一

下山的时候,在背阴的山坡上,遇到大片的野生蘑菇。前两天的阴雨,蘑菇茁壮成长。哇咔咔,来自平原的我们哪里见过这种阵势,人人眼睛放光,唾液大涨,不管三七二十一,虽说没有一个人懂得识别蘑菇有毒与否,先摘下来再说,一朵一朵又一朵,一片一片又一片,把身上的塑料袋子全部装满了,直到四个人八只手都无法拿为止。

采到最后,面对一大片蘑菇,因为无法带走,心有余而力不足,悻悻然放弃。从小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我深深感到收获的快乐,灰常灰常满足。采蘑菇,第一次,我给了巩乃斯。

蘑菇被拿到飞鸟三人放行李的“草原情”汉族餐馆,生于河南周口的汉族老板苏克垒一家非常热情,让妻子一起帮我们分拣,

大约三分之二是毒蘑菇,扔掉一大堆,剩下一小堆,清洗,浸泡,切成小块下锅。蘑菇炖鸡,干炒蘑菇,烧青菜,番茄鸡蛋,米饭(120元),早已经饥肠如鼓的四人运筷如飞,大嚼一顿,那叫一个鲜。


应了那句话。乐极生悲。杯具(悲剧)才是真正的人生。
蘑菇下肚之后,天色尚早。四人打算到另外一侧的山上看看。老板的儿子小苏热心地提醒:“从那边的路走,这边路虽然近些,可是有狗。”三个广东乖乖地言听计从。我呢,除了感谢还有一丝不在乎。从小到大,从没被咬过。和恶狗打交道,偶还是两次经验的。一次是2007年在西藏纳木错,一条藏獒对着我的大腿就是一口,狗被藏族主人喝止之后。除了运动长裤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之外,我全身上下毫发无损。还有一次是在尼泊尔加德满都,骑着自行车经过小巷,一群野狗蜂拥而上,其中一条照着我的右脚猛咬,我拼命蹬车,把右脚从狗嘴里拽了出来。加速摆脱了狗群的追击。事后发现凉鞋上有几个清晰的狗牙印儿,脚竟然没有伤到一丝一毫。所以对于狗咬,我还是相信吉人自有天相。

仔细观察之后,我没有看到狗,还是决定从两排房子之间抄近路上山,一大一小两只鹅正在晒太阳,鹅妈妈很警惕地注视着我,小心地护着她的小宝宝,看我不断走进,鹅头一伸一伸做准备进攻状,嘴里发出一阵阵叫声。我知道鹅的攻击力是惊人的,特别是护仔的母鹅。于是自恃聪明地绕了个大弯,没想到,仿佛是被一台高速列车撞了一下,只喊了一声“哎......”“呀”字喊出来的时候人已经是连滚带爬栽在坡下了。这时候,一阵激烈的狗吠在耳边爆响,一只狼一样的大狗在坡上对着我张牙舞爪,把脖子上的一根铁链子挣得铿锵作响,幸亏是拴在一跟桩子上,要不下一口应该是在我的脖子。已经魂飞天外的我,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挣扎着爬出了10米开外,逃离它的攻击范围。

“咬人的狗不叫”,指的就是这样的狗,若咬人,发动进攻前是不叫的。实在是领教了。事后想来,这只狗应该早早就瞄上了我,一直悄悄埋伏在那里。这时我看到母鹅满意的眼神,蹒跚着带着小宝宝,换了个地方晒太阳。咳。谁让人家狗狗和鹅妈妈是早就互相对眼儿了呢。敢情刚才是狗大哥为母鹅两肋插刀,稀里糊涂的我成了牺牲品。

躺在地上的我,摸摸头,帽子保护了脑袋,还在,上身穿的是长袖,除了有点摔伤和擦伤没什么大碍,下身是短裤,裸露的左腿几个深深的牙印触目惊心,伤口向外翻着,我看到了黄色的皮下脂肪,血顺着小腿正在往下淌。疼就不必说了。这时候一种维吾尔口音的汉语从我头上飘过来:“你赶紧去打针,出了事,我不负责。”
我抬头一看,一个维吾尔中年妇女正在坡上对我喊话。后来在巩乃斯派出所知道她的汉族名字叫吴迎华,40多岁。
   法律知识告诉我:饲养动物致人伤害,动物主人要负侵权之责。当前之要务是搞清谁是狗主人,于是我拖着伤腿,找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警车带着我很快把吴迎华带到了派出所,确实是她的狗,因为这只狗已经咬了不只一个人了。一个胖胖的汉族警察是所长,肚子大得很,脖子和头几乎一样粗。他让我先去打狂犬疫苗,问他现在这个时间(19:00)是不是有班车,他不知道。

吴迎华的态度很恶劣,上次狗咬了一个当地小孩,赔了几百元给伤者。这次对付一个外地旅行者,更是 ......什么责任也不愿意承担。她做出的唯一有点抱歉的表示是:明天可以免费骑她的马上山去玩。所长急着和妻子女儿一起回家,根本就不把这当成一回事。简单询问,记录。就让我们去找法院解决。我想了想,这应该是属于侵权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派出所调解不成,这样处理也没什么错。只是我单身一人,没有交通工具,最近的新源县防疫站离这里还有100多公里,即便是今天包车赶到,肯定也下班了。另一个有狂犬疫苗的地方是和静县防疫站。从巩乃斯过巴伦台到和静大约200公里,还要翻一座达阪。如果去新源县法院起诉,写诉状,取证,递交诉状,取来取不来证据不说,仅立案程序就要7天,即便是简易程序审理,也得几个月。根本耗不起这个时间。

此时此地,赶紧想办法在24小时内注射狂犬疫苗是大事。至于钱,和生命比起来,是小事。中国大陆的事情,就是这样,公权力是少数权贵的资源,法律对普罗大众私权的保护,是一种施舍。事到临头,挨了狗咬,认倒霉,是最经济实惠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公正,公平,是写在纸上的。目睹派出所所长一家三口开车绝尘而去。真不激动瘸着腿回到住处。
草原情餐馆的苏老板和飞鸟三人对我十分关心,帮忙冲洗伤口,给我出主意,苏老板儿子被狗咬过,告诉我处理伤口的经验。陈皮MM拿出药让我涂伤口。COOLNERD为我讲他们在西藏阿里的故事,分散我的注意力,减轻痛苦。
血,一直在流。如果狗有狂犬病菌,我24小时内打上疫苗就没问题。看来,明天上午乘班车到新源或者和静是比较现实而紧迫的。巴音布鲁克,只好擦肩而过了。
         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生命进入倒计时......





很好的出行记录,值得欣赏

真为楼主揪心哦!

唉i,张开双臂迎接不确定的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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