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藏沟的“封山”公告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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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游客、户外俱乐部、各旅行社、网络博主、辖区群众:

近期,我镇接到群众反映:很多游客在七藏沟(阿翁沟)、卡卡沟、红心岩等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露营徒步、探险等户外活动。由于上述区域无通讯信号、地形地貌复杂、气象气候多变、服务配套不足、海拔落差较大,极易发生暴雨、泥石流、高位崩塌、雪崩等自然灾害,存在迷路走失、失温、攀爬伤亡、高原反应、体力不支、野生动物侵害等诸多安全风险,救援难度极大。同时,上述区域属高山草甸、原始杂木林、灌木林区,冬季人为活动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森林草原防灭火禁令明确禁止进入。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登山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再次通告如下:

01

严禁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游玩

自2025年9月20日起,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到川主寺镇七藏沟(阿翁沟)、卡卡沟、红心岩等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游玩、徒步、露营、野炊、登山、探险穿越、涉水游玩、野外用火等户外活动。

02

严禁周边村民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

周边村民要遵纪守法,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严禁非法充当向导,不得带人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探险、攀爬、露营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设卡、收取门票费用、罚款及拦截车辆,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人员,应主动耐心做好解释劝返工作。

03

严禁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携带火种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禁止玩火弄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垃圾、禁止乱扔烟头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因非法户外活动或其他人为活动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民事、行政责任;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谨慎开展未开发开放区域宣传推介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与未开发开放区域相关的旅游宣传。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文旅企业、网络博主等严禁组织团队或诱导游客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不得发布相关虚假宣传信息或“野生路线”攻略。

05

明确本通告所指未开发开放区域

本通告所指未开发开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川主寺镇七藏沟(阿翁沟)、卡卡沟、红心岩等未开发开放的区域,以及地质灾害隐患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区、未纳入景区正常经营管理范围的区域。

06

明确法律责任与救援机制

对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游玩活动的,镇zf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劝返、告诫、罚款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个人和组织不听劝或无视通告擅自进入导致被困需救援的,救援费用由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全额承担。

今后,以上区域在开发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完备、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相关部门批准后,将及时向广大群众通告旅游开放的时间、地点、范围等内容。

请广大游客朋友们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珍视生命安全,文明出游。

特此通告。

川主寺镇人民zf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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