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9首届重庆市“福玛特山地自行车比赛”全国邀请赛 - 骑行天下 - 8264户外手机版

  骑行天下

“健康南岸”2011首届重庆市“福玛特山地自行车比赛”全国邀请赛

“健康南岸”2011首届重庆市“福玛特山地自行车比赛”规则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局
重庆市南岸区总工会
福玛特自行车(广州)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自行车运动协会
重庆凌风单车行

三、比赛时间

2011年 6月 19日上午8:30-11:30

四、比赛地点及线路

(一)比赛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纳溪沟-放牛村公路环道(里程约16公里)

(二)比赛线路

下载 (95.68 KB)
前天 16:24

五、参赛选手要求及资格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骑自行车爱好者。
现役运动员及退役二年内的运动员不得参加。

六、参赛自行车规格要求

(一)竞赛器材: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自备,比赛车种为山地车,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附加(泥板、货架、支撑等)装置车圈为26英寸圈,前叉为减震叉,车胎宽度规格必须达到26×1.95英寸以上,按照规定的赛道方向骑行,不得影响、阻挡对手的骑行和超越。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专用手套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赛前车辆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如后货架、边站架、锁具等)。


(三)所有参赛人员有效完成比赛项目后才有成绩;比赛中有违规及危险骑行动作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参赛队员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布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

(四)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裁判长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终止比赛等应急措施。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程》执行。

(二)组别及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年龄为准)

1.男子青年组: 18—36岁(含36岁,1975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2、男子壮年组:37-60岁(1975年6月18日之前—1951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3、女子青年组:18—36岁(含36岁,1975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4、女子壮年组:37-60岁(1975年6月18日之前—1951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三)比赛采用个人计时赛,以完成比赛全程路线时间快慢排列名次,时间快者名次列前。


1、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子青年组、男子壮年组分别录取前16名;女子青年组、女子壮年组分别录取前8名;1—3名颁发奖牌和奖金,4—1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如单组人数不足20人,则并入同性别另一组;


2、奖金标准:

男子青年组:

第一名   2500元 +价值3500元奖品
第二名   1200元+价值2500元奖品
第三名   800元+价值1500元奖品
第四名   600元+证书
第五名   400元+证书
第六名   300元+证书
第七名   200元+证书
第八名   200元+证书
第九名   200元+证书
第十名   200元+证书
第十一名  100元+证书
第十二名  100元+证书
第十三名  100元+证书
第十四名  100元+证书
第十五名  100元+证书
第十六名  100元+证书


男子壮年组

第一名   1500元 +价值2500元奖品
第二名   800元+价值1500元奖品
第三名   600元+价值1000元奖品
第四名   400元+证书
第五名   300元+证书
第六名   200元+证书
第七名   200元+证书
第八名   200元+证书
第九名   200元+证书
第十名   200元+证书
第十一名  100元+证书
第十二名  100元+证书
第十三名  100元+证书
第十四名  100元+证书
第十五名  100元+证书
第十六名  100元+证书


女子青年组

第一名   2000元 +价值3000元奖品
第二名   800元+价值2000元奖品
第三名   600元+价值1000元奖品
第四名   400元+证书
第五名   200元+证书
第六名   200元+证书
第七名   200元+证书
第八名   200元+证书

女子壮年组

第一名   1000元+价值2000元奖品
第二名   600元+价值1200元奖品
第三名   300元+价值800元奖品
第四名   300元+证书
第五名   200元+证书
第六名   200元+证书
第七名   200元+证书
第八名   200元+证书

八、参加办法

参赛选手必须经由自行车协会、俱乐部、车行名义报名参赛,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方可报名参赛。要求参赛运动员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血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方可报名参赛。所有报名者都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且符合年龄要求。


(三)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 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四) 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尊重比赛道德,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

(五)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保险,限比赛当天(2011年6月19日),比赛以外的往返安全须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六) 所有参赛者自觉服从裁判组的裁决,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可向裁判组要求复议,复议单次查询300元;若复议成绩有效,则复议查询费退还;若复议成绩无效,则不予退还复议查询费。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选手及单位于2011年6月8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附件2)一同邮寄或传真至重庆市凌风单车行,逾期将不予受理。运动员人数限报500人,名额报满即为报名截止。要求将报名单用打印方式填报。

联系人:黄铮QQ:120125175、陈明QQ:445049908
联系电话:023-62761823,
传真:    023-62761823
邮编:400060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587号海棠晓月C区11号负3-5,凌风单车

(二)、报到:

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交三个月内身体健康证明和交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交者不予参赛)。

(三)所有运动队请于6月18日13:00—16:30到重庆南岸区江南体育中心报道


联系人:黄铮,联系电话:023-62761823

16:30—17:30召开领队、裁判会议;

17:00,纳溪沟出发点,体验赛道;(请有需要的参赛选手**起点)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赛赛道有一定难度,有约200米的强制推车路段,请参赛选手按规则骑行;

(二)参赛选手每人交纳30元报名费,(含比赛当日保险、FORMAT文化衫、礼品)

(三)参赛选手及参赛单位食宿自行安排,组委会可提供参赛地点附近住宿联系方式;

南山金鹰山庄:023-62478831,13808331242彭(大金鹰下面,100元-120元,三餐一宿)

南山家福柯迪山庄:023-62320395(南山植物园对面,120元-150元,三餐一宿)

南山文浩阁山庄:023-62479918,13883052468(南山植物园前行300米,80元,三餐一宿)


(四)本规则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

                                                                        2011年5月9日



附件1 报名表.rar (2.08 KB) 下载次数: 4
昨天 11:29
下载 (50.44 KB)
前天 17:45

附件2

免责声明书.rar (3.84 KB) 下载次数: 3
昨天 11:29

“健康南岸”2011首届重庆市“福玛特山地自行车比赛”
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健康南岸”2011首届重庆市“福玛特山地自行车比赛”及相关活动,有机会争取比赛奖励,本人即__________(若是未成年人,则还应包括该未成年人的父母亲/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代表该成年人)并以本人的继承人、受让人、执行人、经理人、配偶和最近亲属的名义郑重声明:

1、本人(我们)保证自身及参赛车辆符合此次比赛安全要求,且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此次比赛存在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而造成,或者因对比赛的相关设备、设施、道具、赛道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比赛或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诺完全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此次比赛所导致的或产生的上述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因上述风险造成的自身和本人或该未成年人造成的他人的人身伤害、死亡及财产受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比赛所有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比赛场地单位等提起关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比赛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诉讼或提出相关索赔。
4、对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比赛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比赛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均承诺放弃、免除、解除、撤消比赛所有赞助商、推广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比赛场地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同意凡是与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比赛有关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的知识产权完全归比赛主、承办单位、推广单位/公司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公司独占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等资料;本人或该未成年人放弃相关知识产权并承诺永不使用。
6、承诺永远授权比赛主、承办单位、推广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比赛的姓名、肖像、声音和外貌,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于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品。
7、承诺尊重并遵守此次比赛《竞赛规程》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关责任。
8、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免除及弃权声明并且不因此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本人(我们)系自愿参赛并经郑重考虑后作出上述声明和保证,现签名确认如下:

参赛者姓名(正楷):                                                  参赛当日年龄:

有效证件名称:                                                              有效证件号码:

签字:                                                                              日期:

父母亲/监护人姓名(正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签字:                                                                              日期:

注:赛事组委会保留上述所有条款、说明的最终解释权。

http://www.w69m.com/bbs/viewthread.php?tid=3017&extra=page%3D1

发表回复 关闭 发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