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组织
户外旅游,不少
驴友兴致勃勃报名参加,没想到,返回时组织者雇用无证司机驾驶无牌的报废卡车,发生交通事故,21名
驴友均不同程度受伤。在就赔偿协商无果后,近日,两名伤势较重的
驴友将组织者告上法院,索赔数万元。
21名驴友全部受伤
今年6月,
西安“玩不够”
户外俱乐部在一些论坛上发帖,要组织一次“世外桃源——老县城之旅”,时间从6月29日至7月1日,130元的费用中明确包括路费、保险费、导游费、
篝火晚会费。
看到这个帖子,平时喜欢
旅游的李女士很快报了名,6月29日,她和其他
驴友在省体育场登上了该
俱乐部组织的
旅游车,组织者在车上向每人收取了130元,没有给任何收据。
旅游还算顺利,到了返回的时间,组织者“未经同意私自改变路线”,又雇用了一辆轻型卡车让所有
驴友上车,由核桃坪村便道返回黄柏源街道,没想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翻入19米深的河道中,驾驶员杨某当场死亡,李女士右肱骨粉碎性
骨折,其他20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翻车造成1死21伤。太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的事故认定书显示,“车辆驾驶人杨某无证驾驶无牌报废轻型卡车,违法搭载21名游客……由于操作不当……”杨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多项规定,“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驴友上法院讨说法
事故发生后,李女士被送往太白县医院,后又转到西安红会医院,医药费花了3万多元。“按帖子所说,当时所收的130元中是包含保险费的,但我住院时一直没见到保险公司,最终,组织者才说没有买保险。”李女士说,到目前为止,自己的右臂仍无法写字,只得在家休养,身体和精神遭受巨大折磨,“我曾多次找组织者协商解决此事,但他们始终不愿承担责任”。无奈,李女士只得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玩不够”
户外俱乐部负责人赔偿其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41000余元。与李女士一同起诉的还有另一位伤势较重的
驴友王先生,据他说,手术的伤口就有30公分,缝了16针。他要求组织者赔偿28000余元。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玩不够”
户外俱乐部负责人,也是此案被告的王艳梅女士,她称自己不知道已经被起诉的事,对于采访的要求表示“无可奉告”。
9月24日,雁塔区法院已经正式立案。
又到“拉磨”好时节驴友要系好“保险带”
“十一”将至,拿
驴友的话说“又到
驴友拉磨好时节”。昨日,记者走访了分布较为集中的朱雀路和省体育场一带的
户外俱乐部,发现目前的
自助游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
户外运动市场亟待法律规范。
据了解,目前西安开展户外
自助游主要以户外运动
俱乐部为主,这些
俱乐部一般是由某个户外运动
装备商店负责人发起的,一些“
驴友”加入其中后成为会员,他们还有自己的网站或论坛。每次活动由
俱乐部负责人来组织,而所有费用则采取“AA制”。但对于费用的组成,各
户外俱乐部并不尽相同,除比较统一的交通费、食宿费、
向导费外,区别主要在于保险费的问题。“
绿蚂蚁”野外
俱乐部等称,他们组织活动收取的费用中包含有户外运动专业保险费。“任我行”
户外用品店等则表示,收费不包含保险费,但在
驴友报名时会提醒
驴友自行购买保险,也可由他们出面联系保险公司。
西安户外运动资深人士老邓告诉记者,除了
驴友网上结对,自发组织
旅游外,通过正规
户外俱乐部参加
自助游是目前比较普遍的形式。对于消费者而言,为了确保自身利益,如果要通过
俱乐部外出,最好选择有工商注册的正规
户外俱乐部,“看营业执照,看其有没有组织户外运动的权利”。
户外运动缺乏有效监管
实际上,即使有了组织户外运动的权利,户外运动仍然缺乏有效的监管。记者从这些户外运动
俱乐部了解到,确定经营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
俱乐部组织
自助游时,不管线路、人数,都是自行确定,并没有政府部门的监管,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解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振峰认为,户外运动存在着难以预测的风险,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在
自助游出现纠纷后难以解决,即使诉诸法律,法院也只能依照民法的一般原则来划分责任。
一位长期从事
旅游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自助游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还有很多方面并不规范,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纠纷较多。
实际上,有关户外运动安全性的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在组织活动时,一些
户外俱乐部聘请没有资质、缺乏经验的
驴友担任
领队,有很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