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 ),提出到2025年新疆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 提出,到2025年,力争在新疆形成5个以上以体育为主导的自治区级产业园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区人数1/3以上, 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全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增加,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扩大,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上升。
自治区将重点开发体育竞赛与表演市场、培育发展有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发展冰雪运动产业和航空体育产业,把体育产业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今后,新疆将着力打造中国环塔(国际)越野拉力赛(简称环塔拉力赛)、中国国际露营大会、中国新疆国际沙漠休闲运动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 鼓励和支持社会体育组织承办体育赛事活动,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 可采用政府向社团、 企业等购买服务的形式办赛。
自治区将以承办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为契机,多渠道改善新疆冰雪运动场地条件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冰雪体育活动,扩展冰雪运动产业, 到2025年,形成以自治区冰上运动中心为核心的冰上运动产业园;形成以乌鲁木齐南山、天山天池、阿勒泰将军山、伊犁新源县等为重点的雪上运动产业园。在北疆各地和哈密地区伊吾县培育各类具有区域特色的冰雪运动赛事和活动,广泛吸引区内外广大冰雪爱好者,促进新疆冰雪运动和冬季旅游的发展。
为保障发展体育产业,自治区将落实国家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税费价格优惠政策,如加大对体育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力度;对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体育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执行等。
《实施意见》 还提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体育场地并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