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工商提醒广大经营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许可,不要擅自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谓“吃力不讨好,赔了夫人又折兵”。
生产500双假冒“安踏鞋”,却换来了蹲牢房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的。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2010年以来,江西人韩某在没有办理证照的情况下,租用石狮宝盖镇塘头村四区某民房的二三层楼房用来生产成品鞋。2010年4月份,韩某在明知“安踏”系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未经该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在鞋厂组织生产使用“安踏”注册商标标识的运动鞋。2010年5月4日,经群众举报,宝盖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厂查获涉嫌假冒安踏鞋500双,(每双标价239元,总价值119500元),半成品鞋面1000双。
之后,工商部门将该案移交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近日,经石狮法院审理,韩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工商提醒广大经营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许可,不要擅自使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谓“吃力不讨好,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