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众从事登山活动时,若欲自行购买保险保障登山期间所造成的意外伤害,往往因保险公司考量风险性过高而被拒绝于门外,但台“金管会”日前已核准通过富邦产物保险公司及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公司送审的登山综合保险,须要5人以上的登山团体才可以投保,而登山险保费则以日数与保额高低计算。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以往民众登山想投保并不容易,即使保险公司以意外险承保,当保户发生高山症、失温、中暑等意外,究竟属于外来突发之“意外事故”造成,还是应归属为“疾病”因素,认定上意见分歧,最终保户除了身体受到伤害外,另外还须为了申请保险金而耗费心力。
“金管会”日前核准通过富邦产物保险公司,及新安东京海上产物保险公司送审的登山综合保险,民众从事登山活动时,须组成五人以上团体才可购买保险,而其保障登山期间的危险,保费则以保额与日数来计算,初期仅承保台湾境内登山区域,发生山难死亡理赔最高1000万元。
整体来看,保障内容大约包括因登山活动发生登山事故,例如山崩、失足、高山症、失温及中暑等,而导致的死亡、残废及医疗费用给付。若以富邦产险该保单来看,死残最高保障500万元、医疗费用最高保障100万元。此外,对于因发生登山事故而需进行医疗转送或遗体运送所衍生之费用,两家该类保单最高皆可获得10万元的保险理赔。
登山保险保费以保额与日数计算,若以死残保额100万、医疗保额10万、紧急救护费用保额10万为例,一天保费约47元;死残保额500万、医疗保额50万、紧急救护费用保额10万为例,一天保费约2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