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埋伏营销 加拿大奥组委状告The North Face

国际 9年前
户外资料网(8264.com)讯,最近,加拿大奥组委(COC)打算要将户外品牌The North Face告上法庭,状告其服装产品侵犯了加拿大奥林匹克商标。


adiddas才是加拿大奥委会的官方赞助商,而不是The North Face

早在今年年初,COC便向消费者发出警告称,小心The North Face和它的一些加拿大零售商的埋伏营销行为。

2月份,索契冬奥会期间,加拿大奥组委在向温哥华最高法院提交的诉讼中指出,VF户外(加拿大)-Plein Air VF(加拿大)的旗下品牌The North Face既不是加拿大奥运代表团的官方赞助商、支持者,也没有获得授权,它们的经营活动让购买The North Face产品的加拿大消费者误以为它们都是经过奥委会官方授权。

COC还指控,被告The North Face的“2014奥运村服装”(“2014 Village Wear”)” - 包括衬衫,帽子,夹克和背心等系列在内容易被消费者误以为是奥组委支持,得到授权许可的。

“奥林匹克标志是奥组委最具价值的资产,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巨大善意,也因为奥组委筹集资金支持运动员的能力很大程度依赖于授权赞助商、支持者们,它们才被允许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加拿大奥组委在诉讼中如此写到。

3月,VF户外否认了上述指控,该公司辩称COC不是一个“公权力机关”,这意味着它不能拥有或注册任何官方标志。

“没有任何一级加拿大政府对COC的管理或决策起到显著或足够的控制或持续的影响力”VF公司回应称。

该公司补充说,加拿大奥组委未能通过或使用所谓的奥运商标,正如其所说该商标一直由国际奥委会所有。

10月,加拿大奥组委正式向法院提交诉状及所需文件,并要求VF公司配合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但VF尚未收到所需清单。

埋伏营销(ambush marketing),又译为“伏击式营销”或“偷袭营销”,源于体育赞助。埋伏营销是指体育活动的非赞助者通过各种营销活动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虚假印象,误以为他们也是赛事的赞助者,或在某种程度上与赛事有联系。更确切地讲,与其说埋伏营销是公司试图把自己与赛事联系起来,不如直截了当地说是让对手明白它就是比赛的赞助商。有时,可以简单把埋伏营销理解为公司将自己与赞助的赛事联系起来,但不付钱的行为。常见手段包括未经过授权、对宣传媒体进行赞助、对次类别项目进行赞助、对优秀的运动员进行赞助及举行与赛事有关的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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