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露营穷游清明约伴
一、活动地点:香港,澳门。
二、线路说明:略
三、活动类型:A A 制
四、活动时间: 2012年 4月1日——2012年4月4日
五、活动安排:
4月1日中午 12:00在深圳罗湖口岸集合,集体行动。
1号早上出境到香港,住香港大屿山营地
2号:在港游览市容,风景区,住香港大屿山营地
3号:前往澳门游览,住香港大屿山营地
4号:在港游览博物馆等场馆,因这天不收门票,下午4点离开香港返回深圳,解散。
六、活动强度:一般
七、费用预算:在港期间费用:600港币,其中公交卡200;澳门往返260;其他140。
八、报名费用:0元
九、装备要求:
帐篷,睡袋、地席、防潮垫。
长裤、长衫(防蚊虫)、泳装。
望远镜,手套,登山杖,炉头,餐具。
十、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31日。
十一、报名方式:电话报名确认。报名电话13552129407郭亮 名额: 8人
十二、集合形式:4月1日中午12:00在深圳罗湖口岸集合
十三、注:
1、要带饮用水。
22、联系电话:郭亮 13552129407,群:43275608
谢绝短息,请语音联系。拒绝空降!!!
博客:
请链接
http://blog.sina.com.cn/u/1251582870
十四、活动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请带好有效证件(身份证)。
3、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爱护生态环境。
十五、免责说明:
1、对于自愿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故建议自愿参加者购买相关的保险。
2、因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领队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盈利性自助户外活动。
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和其他参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报名者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人士。
声
明
本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行动)负全部责任,知晓本次活动的安全说明,自愿报名,放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声明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