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东灵山一日往返活动我回忆的经过,truth, nothing but only truth.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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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色墙角 于 2012-12-27 08:43 编辑

2012年12月22日,我参加了天行队去东灵山一日往返的活动(第一次参加天行队活动),我于11:00上山,3:05下撤到下马威停车集合地点。我所经历的事情经过叙述如下:
12月22日早上7:25分我到达上车集合地点苹果园地铁站D出口。上车后7:38分汽车启动出发,路上所有队员进行自我介绍。领队宣布了活动纪律和若干注意事项。马小飞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心情不错。司机驾驶的速度不快,11:00左右到达下马威处,下车前司机特意强调2:00必须下撤,煊儿通过麦克风重复告知所有队员2:00要下撤。下车后全队集合照相徒步开始。小飞带领前队,煊儿后队收队,中队也有人协调。我由于三周前刚参加过一次逍遥队组织的东灵往返,知道天气变化无常,灵山上有可能遇到极端天气所以一路上跟随收队ID:煊儿和ID:是谁在队伍最后。一路上进行过一次短暂的能量补充,在1:40分时我离开队尾加快了些速度,13:55分左右我到达一处草甸的山丘因考虑2:00下撤时限即未再前进,仅在原地转了转。当时见大部分队友在照相和进餐,当时还有另外一队驴友在附近就餐。当时天气正常,风较小(相比东灵山普遍的极端天气比,当时所处地点的天气算是非常好了),14:10分左右在草甸处我开始下撤,见到煊儿领队在招呼大家即可下撤,我询问煊儿前队是否已经下撤,煊儿回答,前队也已经下撤。我开始下撤不久就明显感觉天气开始变化,风力增大且夹有雪花。由于我带着BD冰爪下撤速度较快15分钟之内就进入了避风的树林里,路上虽偶有休息也仅用了55分钟就下撤到了下马威底部,在废弃的小屋里收起冰爪雪杖整理好背包于15:15分到达车上,当时车上包括我只有五名队员,当时山下天气也已经明显感觉没有上山时好,有风并且夹杂雪花,其他大部分队员应该在下撤途中,16:15分煊儿上车之前大部分队员已经陆续上车,清点人数时发现少3人,当时煊儿通过手台和小飞能正常联系,他们在确认未到三人的ID,小飞手台里报告:”和无碍在一起,只有两人“。煊儿很着急第三名队员的位置和处境,经过10分钟排查确认改名队员的时候,这名队员正好上车了。16:30分-16:40分时煊儿向小飞报告第三名队员已经找到,让他报告他们所在位置,小飞回答:”还在五指峰附近“。所有车上队员都很惊讶,估算他们还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都很着急。小飞说:“有一名队员有点失温“。当时天色已经变暗,能预料太阳马上将下山。天气急转直下,风雪交加,气温下降很快。过了一会大约16:45时其他队伍的一人到车上放下背包说“山上暴风雪,能见度20米,他们的收队以为是弃包,帮忙给背下来的”,之后煊儿组织体力好的队员上去接应,加煊儿四名队员收集了全队的有用装备后下车上山。5分钟后煊儿返回车上,由于下马威处手机无信号,汽车开始缓慢行驶寻找信号,17:30开始联络市里朋友前来增援,并报110和119报警,车上人员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查询救援方式和救援联络电话帮助组织救援。此段时间煊儿和上去接应的三名队员始终手台保持联系,三名队员反映风很大,雪很厚,气温很低。并报一路告位置在向前推进。18:20左右遇到120车迎面过来,煊儿为了组织救援征集了我的手台下车换乘120返回下马威,并嘱咐遇到119后通知她,19:00-20:00大巴车时走时停,车上大家或在议论或在通过手机查找和联络救援。此时,有队友确认格利高利B75背包是小飞的装备,里面有睡袋一个和其他装备。19:50分左右,119迎面驶来,我向武警同志讲述了事情的大致经过,并给武警留了煊儿的手机号。武警同志指示:”联络三名上山营救的人员即刻下撤,大巴车返回市区。“ 199随即继续前行赶往下马威。20:10左右大巴车开动返往市区。10点多到达苹果园地铁站。
以上为我所了解的事情经过,不甚详细,仅供参考。本人对小飞和无碍的遇难非常难过。不发表任何观点和评价,也拒绝任何媒体采访和求证。此文仅应煊儿领队请求回忆当初事实经过。 @白色墙角

我还没有参加过8264的活动  ,  就有一群好友了,没有一个能在大街上认出来的-----有的是在茶山见过一面    有的是讨论过问题    更多的是邀请我看帖子   还有就是像我推荐装备的----不过,我的装备很少,工作服当冲锋衣速干衣   普通双肩包当登山包    骆驼鞋解放鞋当登山鞋

你不怕被人笑话也只能随你。你的提醒白色墙角的内容都是白色墙角玩剩下的,白色墙角可比你聪明多了。

我不怕被人笑话,也不怕被你笑话。只要墙角明白的我的意思就行了。别人是否脑残不归我管。

你能不能别那么可乐?
如果有诉讼的话,白色墙角也只会作为被告方天行队的证人出庭作证,原告方遇难者家属的律师除非NC,才会请白色墙角作为原告方的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有诉讼,白色墙角又是作为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他会在庭上被法官要求接受原告方代理人的询问,他不用写任何东西,只是回答就可以了,证词(包括回答的内容)会由书记员记下,他只要签字就可以了。
谁会逼迫白色墙角作伪证?煊儿?从煊儿和白色墙色各自的回忆经过来看,白色墙角可比煊儿聪明多了,难不成白色墙角有把柄在煊儿手上?你说了这么一大通,不怕人笑话吗?
本帖最后由 侧峰 于 2013-1-25 01:16 编辑

哈哈,这回不算歪,正对主题。
没错,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正义”,妥协是成熟社会的标志。
维护任何一方的权益的行为本身,哪怕是罪魁祸首的权益,也不应被进行道德上的指斥。
被指责的应该是手段的“不正当性”,程序的“不合法性”,身份界定上的“不平等性”以及由此导致的标准上的“不一致性”。
这回歪了没有呢?困迷糊了,想不明白。晚安喽。

呵呵,无罪推定,不要以为掌握了道德的话语权,就可以俯视他人,进而有罪推论
每个人都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生存生命这样根本的权益,只有大家都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互相妥协达到一个平衡点,形成一个契约,才是公民社会的成熟表现
哈哈,又成功的歪楼了

深有同感。
所以,要主张讲证据,主张平等的公理,人人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看,又拉回来了:victory:

中国这么多年下来不容易,期间有太多的悲喜剧,也曾伤害了很多人.......
中国的进步是靠每个中国人的不断努力,哪怕这种努力很微小到可以忽略.......
只是希望在改变的同时不要乱,否则会伤害到这片土地上的每个人.....
看到你的回帖,发个小感想,歪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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