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领队:
齐凡 15873597788
協助人:
活动地点:阳江南鹏岛
参加人数: 55人以下(30人成行)
活动时间2013年7月12日晚-7月14日、三天两夜
联系人 齐凡:15873597788
集合时间2012年7月12号晚上21:00-21:30,过时不候。
人 数 50人以下(30人成行)
集合地点郴州市国庆南路郴电国际对面鱼家故事门口集合
费用预算500元/人 费用包含 往返车费,路桥费,司机食宿,上岛大飞费用,上岛费,岛上两正一早,组织费100元,保险。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未满12岁小朋友吃饭按大人一半计算。其余和大人等同。
报名方式
齐凡(李萌) 15873597788
QQ:28153867请报名者提供个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紧急联系电话),并交纳活动费用,方为正式报名。活动费用费请转帐:
预交款请汇:
农业银行:李萌 卡号 622848 0811244947610
建设银行:李萌 卡号 6227 0029 8002 0234 468
汇款前请通知要打入的户名,汇款后保留单据并再次通知打入帐号的所在联系人”。
行程安排
D1:7月12日
21:00 国庆南路郴电国际对面鱼家故事门口集合
21:30 坐大巴前往南鹏岛。。。
D2:7月13日
6:30 到码头后,早餐自理,寻一处可口的小店,吃吃广东特色的早餐
7:00 分组采购物资
7:30 集合乘大飞上岛
8:30 到达南鹏岛,选营地扎帐蓬后开始自游活动
12:00 集体中餐
13:00--15:30分 吹着海风,美美的午睡
15:30-17:30 游泳,抓海鲜,为晚上的集体晚餐做准备。海胆,海参非常多,看大家的本事了。
18:30 集合晚餐
20:00--23:00 叹茶,吹水,聊天,有兴趣的可以玩杀人游戏或其他户外游戏,可能会安排自助烧烤。喜欢安静的可以自己找地方数星星,看月亮。休息睡觉,梦周公。 晚上组织捕捞队,下网抓螃蟹。
D3;7月14日
睡到自然醒;或游个晨泳
集体吃昨晚抓到的海鲜煮的虾蟹粥
早餐后可以去爬山;探寻岛上日寇占据时期的遗迹,请注意甘泉。喜欢安静的 可以自己找地方发呆
11点左右,集合乘船返回大陆,在镇上找海鲜大排档FB,以组为单位,大肆FB海鲜,个人建议,每桌起码80元/人的标准
中餐后,返郴。晚餐在服务区解决。约11点左右到达温馨的家,下车后依依挥手,相约下次的同行
活动大纲:一群人,一个偏岛,一片蓝海,游泳,狩猎,共同动手为自己安排一桌桌奢侈大餐,FB到达极限,劳动中寻找幸福。我有一个帐篷,面朝大海,做着海子笔下幸福的人。认识各种海鲜,掌握潮汐涨落知识,大海中博浪。。。
食物要求:每人备一个可以保存的菜(能吃两餐),以丰富岛上伙食
小酒和零食多多欢迎
水源情况:岛上有淡水;
自带物资
,睡袋,防潮垫,登山鞋、蒴溪鞋 ,游泳衣,干衣服一套,太阳帽、防晒油(自己要做好防晒和防止受伤等准备工作)、雨具,头灯与备用电池(手电筒)、替换衣物、小 dao、相机、.哨子、纸巾、个人药品:止痛药,创可贴等防蚊用品、饮用水(2L)、啤酒,零食、自己喜欢的食物、物品、及水果等其他可以用着的物资。
无帐篷,睡袋的朋友请在报名时说明,以便安排混帐或租用装备[帐篷租用30元/顶,(包防潮垫,可睡2人)。]。
报名条件老少均可
公共物资
对讲机,急救药包。
风险说明可能遇到的风险1、跌倒、落石、滑坠;2、晒伤;3、蛇虫野兽; 4、中暑 5、交通意外 等等
特别申明
1、我们的活动是非商业的自发活动,发起人所做的是联系车辆、提出活动计划。我们努力将活动风险降低到最小。领队的服务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领队对于线路的行进和更改具有全权。以上预计可能的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参加者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参加,风险完全自行承担。任何意外的发生与活动发起人无关。 报名参加视同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
2、本活动为自助性质的户外运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发起人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3、报名者需自购保险
活动纪律及注意事项
* 队员严禁超越先导队员或落后于收尾队员;
* 山野行动无条件服从领队的管理活动中听从指挥;
* 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
* 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 活动中不乱丢,不破坏植被,鼓励拾捡,提倡环保;
* 为了您的安全,穿便装皮鞋或其他不适合户外运动的鞋子者谢绝参与
* 参加者需具一定体力、耐力与团队精神
* 报名者需自购保险
报名参与活动等同认可以上约定。
如已决定报名参加而最后又因故退出,必须负担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交通费。
声明事项:建议大家参加活动前购买保险。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活动开始,本声明将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