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四姑娘山获救者被罚1500元 为私自进山首张罚单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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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骆峰 于 2011-11-21 14:00 编辑

序:
这样的新闻让人看起来心痛,也有点无可奈何。户外人首先要保证不给其他人造成危害和负担才是负责任的出行。
1、呼吁管理者加强进山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山林的环境保护、垃圾处理、防火防盗猎等方面。
2、建立有效的救援保险体系,分摊救援成本,个人和团体出行必须购买好救援保险。
3、登山人要做个爱山人,加强自身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进山前做好不给自然环境和社会增添负担的各项准备。    ——骆峰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为了营救14名登四姑娘山驴友,当地出动上千人耗费近13万余元。19日,四川登山协会秘书长高敏接受采访时称,这些登山者将会陆续收到由四川省登山协会统一寄出的罚单。

高敏说:“《登山管理办法》规定,在实施体育竞技探险活动期间,必须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申报备案,他们没有进行申报备案,对他们处罚了1500元人民币。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建议,两年内禁止他们到四姑娘山景区进行这种户外运动,可以进行旅游。”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对私自进山探险被营救人员开出罚单。因此,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近年来,参与户外及登山运动的人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被困遇险情况也不断发生。对于这些登山者是否应该承担营救费用一直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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