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山难原因分析及责任探讨 - 山东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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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君子木 于 2012-2-21 14:08 编辑

     这是一次不可思议的户外事故,但是它偏偏就发生了!泰山范围并不大,南北东西方圆也就20公里左右,往年也经常有驴友迷路的情况发生,但是像这次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事件还是第一次!逝者已去,除了哀悼和缅怀,我们更应该从这次事故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并引以为戒!         
    先分析一下这次事件的原因,现在看来,各种低级错误的叠加,酿成了这次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一:在天井湾脱离大部队,两人单独行动,在户外活动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平时大多数领队及队员并不认为 脱离大部队有多大的危险性,  但是这次事件却是从这里开始,一步一步的走向危险。 团队行动,不放弃任何一个队员,行动以体力最差队员为基准是户外运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显然,这是此次事故的开始。

      二:逝者青果与沉浮在 没有通知领队及其他队友的情况下,冒然沿山路上行 ,而不是原路返回,分手点天井湾距离进山口大约半个小时山路,路况明显,如果返回基本没有迷路的可能,但是这两个人却在没有领队没有其他队友支持的情况下上山,而且两人均对路况不熟或者根本不认识路,这样大意的上山,不能不说是因为此时的麻痹大意,才造成后来迷路的恶果。

         三:上到山顶已是下午四点多,离天黑只有两个多小时,就是按正常速度在天黑前也很难走出山,这时原路走山路返回,一定会走夜路,两人既不认识路,又没有必备的照明工具,在山里即使不迷路,坠崖、摔倒、跌落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在户外,预见夜路危险,没有充分准备不走夜路,这是最起码的常识。这时如果非要下山,至少应该配备手电等照明工具走景区盘道下山,而他们却没有意识到其中可能的危险,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不能不说这二人连最起码的户外常识都没有。

        四:迷路后,打电话询问线路!!!在山里,事者连自己的位置都搞不清楚,怎么可能通过电话来确定方向和路线?这是走向绝境最主要的原因,其它原因只造成迷路的后果,而通过电话指路,事者两人在全然不知沟内的危险的情况下冒然下沟,到了泰山西北麓最凶险的无人地带,这里沟深林密,断崖丛生,即便是经验丰富装备齐全的泰安的老山友,也很少涉及此地。如果迷路之后原地待援,充其量冻一晚上,基本没有性命之忧,而轻信电话问路的结果,却把二人推向极度危险的境地!

      五:第二天早上已下到沟内的二人在遇到一处断崖后,又做出了一个不很不明智的决定!就是沉浮撇下已冻了一夜的同伴先行下山,分手做记号的位置应该可以看到山下的公路和黄石崖工队,正常的步行下山大约不会超过两个小时,即便是青果体力不支,只要没有受伤,两人相互帮助,走一步歇一步,下到山底也不会太久。是什么原因让沉浮轻率的丢下同伴?还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户外知识?不得而知!

     六:沉浮下山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报警后上山搜寻时又忘记下山的路,并且后来据说因体力不支为理由而没有带路上山再去营救同伴??忘记下山的路可以说得过去,毕竟下山和上山的感觉完全不同,对于一个路盲来说,记不清也属正常,但是这一天,沉浮先是轻率的留下同伴独自下山,补水进餐后竟以体力不支为理由不再上山 营救困在山中没有食物没有水喝还处在危险之中的同伴, 实在是不可理喻!!   

             就这起事故而言,无知者无畏,思想上麻痹大意,装备上毫无准备,经验上一片空白,从脱离大部队开始,到不认识路而轻率上山而迷路,到盲目下沟,离弃同伴,最后消极救助,一次次的低级的失误最后酿成这次事故的发生,这其中有太多的不可思议!!!

        那到底哪些人应该为这次事故负责呢?
        首先分析鸿飞户外或者这次活动的领队是否需担责?从我个人角度出发,我不认为本次活动的领队及队友(不包括沉浮)有什么过错,如果说有,那只能说在装备上准备不足,组织上还不够专业,活动中对于队友离队没有劝诫或者危险告知之类的小问题,这是从户外安全的角度来分析的,从法律上没有规定组织活动必须有这样的条条框框,也没看出鸿飞户外及其同行驴友有明显的过错,又因为有免责条款在前,所以每位参与的驴友应该明白自己对自己的安全应该承担的责任。  所以我个人认为,同行驴友及活动组织者基本无过错! 但是谴责不专业的组织者组织此次活动!
      另外一点,组织者带领队员进入森林火险戒严区,在被工作人员阻拦后绕行进去,是不是在这一方面在法律上需要担责?对此不太明白,还值得探讨!
      对于沉浮,毫无疑问应该担负此次事故的部分责任,青果在天井湾体力不支时,沉浮主动因安全问题提出留下来陪同,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沉浮此时担当了部分安全协助的责任,然而在体力不支路况不熟的情况下  ,为何在天井湾与大部队分手后冒险进山而没有原路返回?在毫无户外经验的情况下为何盲从手机得到的信息而走向危险境地?为何在青果严重体力透支的情况下离弃自行下山?特别是为何自己脱离危险后没有积极地进行救援而错过最佳营救时机?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 沉浮和青果一系列的过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关键!虽然这些决定都是两个人共同决定的,但沉浮难辞其咎!
      再看青果,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未能预见户外的风险,未能对自己的安全做出自我保护的选择,一次次的选择错误的决定,那么青果应该对自己的遇难负主要责任!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谁打电话指路,把二人忽悠下沟?是不是也需要负部分责任,值得探讨!

      对于这次山难,我只能用“无知者无畏”来形容,麻痹大意,毫无安全观念,户外经验严重欠缺,太多的低级错误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原因!
     通过本次事故可以看到,户外运动正朝向无序浮躁盲目的方向发展,或许大多数户外爱好者都是好的,但是不能杜绝一部分驴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这种低级错误,在目前户外探险游、户外运动如此混乱的局面下,我坚决支持泰山管委做出封杀驴友的决定!原因很简单,你能保证你自己和你的驴队注重安全,环保出行、周密计划、谨慎驴行,但你能保证其他驴友也像你一样专业吗?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在这种状态下,**斩乱麻,封杀驴友势在必行!一只老鼠把这一锅汤都坏掉的时候,不妨先倒掉,等户外运动户外探险游有所规范后再做打算!

        此次山难期间泰山官方的救援认真负责,动员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主要领导亲自在现场带队,武警消防公安不分昼夜的进行搜救,动了真格的了,这是我所能见证的泰山管委最为积极的行动之一,(上一次是泰山因驴友迷路受伤放火烧山报警自救时管委灭火时的行动),值得高度赞扬,各媒体都有报道,不再重复!!

    因为热爱自然,我们走到户外,因为珍惜生命,我们要懂得敬畏!这句话送给那些还在麻痹大意盲目狂热的部分驴友们!

      (以上观点,均为个人意见,如有不妥,敬请原谅)

    盲目的计划,匮乏的户外常识,松散的管理,急功近利的思想以及没有大局观的行为,导致一场灾难!

我们何颜指责ZF和JQ,确实是我们自身有问题,是驴友自身的问题!

想想楼主谈到的几点,我们在平时户外行走中,是不是也有类似的现象?自己又是如何处理的?是不是隐患?是不是侥幸?
2011年中国山难白皮书,山东伤亡数量排全国之首,远远把排名第二的北京拉在了后边,出事最多的是崂山,就是这样的出事频率和不断的伤亡都没有让后来上山的人得到丝毫的教训,反而是上山的人更多,出事的情况有增无减,2月份甚至有了同一天两个地点两起事故一死一伤,救援力量都顾不过来!

泰山这次事是济南户外甚至山东户外活动中存在部分问题的缩影,但放眼全国大家一样是五十步笑百步,个人认为亡羊补牢不可取!
多让大家看看。。。。。。。。。。。。。
无知者无畏,其实从这次事故来分析,我不知道别人,但是自己确实有这种现象存在,伊人已逝,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就是更好的吸取教训,把风险尽可能降到更低。
分析的深刻。只有好好总结每一次事故的教训,才能让户外健康发展。毕竟这是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
惨痛的教训一定要警醒后人,不能盲目登山。
绝大多数户外爱好者其实都属于无知者,往往事故都是因为自己以为不是“无知者”而发生,吸取教训才重要,别总是站在高处指责别人这样不对,那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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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有道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是个人观点,就事论事,总结不足,吸取教训,谢谢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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