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做事——由泰山后山殉难者引发的感慨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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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济南李哥 于 2012-2-29 17:36 编辑

    咱:喜欢爬山的人一名 这个爱好坚持三十余载,假如包含俺爹小时候背着俺上砍柴的时间,应该是50年。

    咱:喜欢走常人走的路,从来没有探险经历,因为胆子小。爬山外出不是探险!

    咱:不知道何时将爱好爬山说成“户外”,朋友冠以“驴友”美誉,也不知道何谓驴友、何谓户外、何谓游客、何谓类似我这样的喜欢爬山耍的人!

    咱:就是一个有理智、不喜欢让人管束、喜欢爬山的人。既然大自然赋予我们美丽的大山、秀美的河流,凭啥不尽情享受,凭啥受所谓的他人管制。但是有一个前提,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想都不想。“理智做事、依法行事”是咱的做人宗旨!

    咱:为何发牢骚,源自昨天俺90岁的老娘一句话“儿子,你是驴友吗?你是不是户外?可别户外啊,户外死人!驴友危险!”。

         90岁老太太都知道的道理,肯定是对的!绝对的!

    咱:不是驴友,谁说我是驴友,我就说他全家都是驴友。

    先说一个名词解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行为能力正确运用:

    咱:早上出门下楼梯,一步一步台阶,不敢一次蹦10台,怕摔个头破血流;

    咱:过马路人行道遇红灯,个别遇急事敢闯过去。但是,不敢与110119120等特种车辆争路抢道,怕撞死;

    咱:上班到单位,规规矩矩听领导话,为了保住饭碗,赚老板更多的钱,学会忍耐。

    咱:下班吃饭,馒头的一口一口吃,一口吃一个馒头,怕噎死。

    咱:晚上想干那事,的先讨好媳妇,否则被踹到床下。

    因为咱是一个有理智、有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必须这样做!!

    泰山后山,咱梦游过多次。泰山后山能迷路,咱认为真应该为此颁发“诺贝尔户爬山奖”,不是“探险奖”,因为泰山巴掌大的地方,任何一个地方的公路作为起点,另一个地方的公路作为终点,没有超过徒步6小时的路程,“无险可探”哈。

    俺在济南六里山见过走错迷路的爬山者,在泰山还真的没有遇到过恐慌迷路的人。只见过泰山游客大人找不到孩子急得跺脚,孩子找不到爹妈急得哭的游客,他们是跟着导游走丢的。记得好像是去年,也可能是前几年,媒体报道游客在泰山走迷路、十八盘摔伤人报道,咱认为很正常的现象。因为自己晚上吃饱了撑的在宽敞平坦的大道上散步,也跌倒过,头上还摔了个大包。咱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跌倒怨不得市政局,怨不得市长。不能由此将马路封闭,不能由此将市长告上法庭。

     嘘!旁边“律师”说,老哥哥,马路是政府修的,你走这条道路,是在政府引导下跌的跟头,政府该陪你钱。可能吗?假如是真的咱也不嫌多。

     泰山后山,满山遍野是吃草的山羊,羊肠小道条条通公路;

     泰山后山,道道防火通道,宽的都能跑拖拉机,条条通道连接市政府;

     泰山后山,手机信号全覆盖,逃犯绝对不敢在那里停留片刻。

     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一个“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能在此地迷路,丧命黄泉,即便是“完全行为能力”打五折,爬着也能爬出来。

     看看遇难者爬山轨迹(不用媒体公布的资料),“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

     第一不理智——

     遇难者与一男子伙同(或跟随)其他11名驴友,由周天子登山道上山,估计两小时以内到达第一地点,体力不支。此时是在一条宽敞的能跑拖拉机的大道上,你为何不沿大路返回。此时返回,最多时间1小时,而且全部是下山(应该说是下坡)路。既然你知道前进是高山险阻,后退是大鱼大肉暖暖火火的幸福生活,你为何还登山?遇难者你的理智何在!

     第二不理智——

     在“第一不理智”基础上,遇难者与男性公民沿着每年登山不下1.8万人的道路(泰山景区公布的数字),也就是每天平均人数50人的道路上山,沿途路况自己很清楚,下山的时候应该知道。这条道路自周朝就已经属于登山道,否则景区不能在他们地图上标注“周天子登山道”。

     二者沿着此路上山,到达山顶,已经踏入景区标准石板路,前面不超过500米是下山索道,天时已到下午1600,“体力不支”情况下,翻山越岭来到这里,面对下山索道站,为何不乘索道下山?即便是采取下策,也应该是走景区台阶道路下山;此地距离你踏入景区石板道路路口不足500米,你们刚走过的道路,而且是周日被很多人踏过的道路,遇难者与男性公民能错过去,不知道?遇难者你的理智何在!

     第三不理智——

     在“第二不理智”基础上,你们沿着别的道路下山,这条道路是秦始皇登山道,冬季少有人走,前面“脚印”稀少,凭遇难者理智应该能辨别知道走错了。天时傍黑,没有头灯(以及所有照明设备),“下山更比上山难”你们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敢下山?遇难者你的理智何在!

    第四不理智——

    在“第三不理智”基础上,“留着一粒弹给自己”,打鬼子的电视剧上都有,遇难者是二人,此时你们怎么会把手机电都用于照明,不知道留着电打电话求助啊?遇难者你的理智何在!

    第五理智——

    在“第四理智”基础上,次日下山求救,男性公民用了7个多小时才遇人救助。同样的道路,记者使用不足二小时就到达,驴友的体力再差,也不至于比记者低三倍多。遇难者“瞎蒙子”走路素质,敢闯入山里?遇难者你的理智何在!


     本次事故,为死者惋惜,深表同情。但是仔细一想,事故与驴友没有太大关系,一切的一切,与当事者不理智做事有着最直接关系。按照祖宗说法,不理智做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理智做事害死人,不是驴途害得你,怨不得他人。

      人是群居动物,否则是“鲁滨逊”孤岛漂流。大家在一起,爬山仅仅是彼此交流的一个平台,山头爬上去怎样,不能爬山去又能怎样,重要的是通过活动,彼此不相识成为相识;由相识变成朋友。在爬山活动中了解了很多书本中未曾知道的东西,“喂老郑,我有件事情不甚了解,你是这个单位的,给支个招”,这是我最常听到的话。很多时候,求人办事,爬山朋友比茅台酒好使。

     驴子也好,爬山爱好者也罢,无论是何种人,只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要理智做事。否则,你面前的道路只能通往“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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