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黑色魅力 于 2012-12-9 22:26 编辑
汪山土库——程家大屋,座落于南昌市新建县大塘乡距南昌45公里。始建于清道光年。由程家三兄弟:江苏巡抚程焕采、湖广总督程矞采、安徽浙江巡抚程楙采(同朝一门三督抚)共同筹资兴建,是鄱阳湖地区特束民居典范。至民国的一百余年间其后代共有进士四人、举人十一人、大小官员一百余名,成就了“一门三督抚,五里六翰林”的辉煌。其曾孙程天放为国民党要员曾任浙江大学校长,驻德大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立法委员,台湾国民党教育部长。程懋筠;著名音乐家,曾任南京中央大学艺术系主任,因以为孙中山撰写的黄埔军校训为词的中华民国国歌谱曲而闻名全国。
汪山土库——程家大屋占地108亩,由25栋抬粱穿斗式青砖大瓦组成一个大整体,大小房间1443间、天井572个,目前已修复一万五千余平方米面积。该建筑规模浩大、气势雄绝,在江南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2004年被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文化博物馆”。现列为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景区简介
汪山土库地处江西省新建县大塘坪乡汪山岗,距省城南昌45公里,是清道光初年兴建起来的官僚豪门府第。汪山土库以江南园林建筑、徽派建筑与清朝宫庭建筑相结合,建筑规模浩大、气势伟绝,在江南乃至全国实属罕见,在民间素有“江南小朝廷”之称。民族英雄林则徐曾在此书下一联馈赠:湖山意气归词苑,兄弟文章人选楼。
自驾游指南
行车往乐化方向,过蛟桥站至乐化镇。过江桥,往恒湖方向。提示:“汪山土库”的指路牌提示的信息有误。上面标志距离汪山土库还有5公里,实际距离是10公里。一路分岔较多,注意问路。
景区特色
汪山土库建筑座北朝南,以祖堂为中轴,两侧各建四纵深宅,每纵深宅四至七进,共有房间1446间、天井572 个,置身其中,冬暖夏凉。建筑内巷道纵横,晴无日晒,雨不湿鞋。其中『八尺巷』是土库建筑群里—条横贯东西的交通要道,土库里每纵深宅之间正房与厨房之间均有隔巷,且门不相对,以防出现火灾相互蔓延。隔巷下面埋有很多瓦缸,有回声的效果,显示出土库的威严。2004年4月,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汪山土库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怪石岭---全国唯一的一座天然攀岩山体,其间山石千奇百怪,石与石之间各自成形,洞与洞之隙深不可测,这“洞中洞,石上石”恰如其分的组成一座巨大的天然迷宫。石洞生竹,石隙长树,奇中有奇,妙中有妙,令人目不暇接,沉醉于这片山石之中。故诗云:“怪石岭中真离奇,神出鬼没费猜疑,洞中藏洞别有天,蹉跎岁月神追仙”。可以看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6098005.htm
自驾游活动路线:
A、早上8:00在福州路0791餐馆门口集合,调整无线对讲机频率为462.800;
B、早上8:15整队出发走,八一大道--英雄大桥--昌九高速--新祺周下高速—9:30到达汪山土库;
C、11:00到大塘拍油菜花、休整,吃午饭;
D、14:30午饭完毕,离开大塘—新祺周,15:00到达怪石岭,开始爬怪石岭,怪石岭的奇石横生,各种形象石千姿百态,惟妙惟肖,是攀登、游玩、躲藏、坐卧、休息、摄影的绝佳场所(怪石岭门票原价30元/人,优惠价15元/人);
E、17:00从怪石岭出发,返回南昌。
一、活动费用组成:
1.来回车费:25元/人,1.0米以下小孩不占座位免车费;
2.程家大院门票:20元/人,1.4米以下小孩免门票;
3.中午吃农家菜:预收50元/人,小孩30元/人;
4.怪石岭门票:15元/人,1.4米以下小孩免门票。
5.总费用:成人110元/人,1.0米以下小孩30元/人,1.0米以上小孩55元/人。(成人每人限带一名小孩,两名小孩核收一名成人费用。)
二、活动时间:4月15日早上8 :00 在福州路0791餐馆门口集合, 请参加的朋友不要迟到,迟到不等。(友情提醒:请第一次参加活动的朋友到集合点后电话联系领队,找红色的南昌快乐人生户外旗和黄色的8264旗。)
参加人员请跟帖报名,交费确定;如临时有事不能参加活动,不退车费(25元/人),其他费用退回。
本群宗旨:畅游天下!快乐人生!欢迎喜欢户外的朋友加入!8264快乐人生,群号:34375758(加入本群需发本人照片,参加活动二次以上);
快乐人生二群,群号:108599392(报名参加活动新人加入咨询活动事宜);
群主:黑色魅力 QQ387807307,平时咨询活动事宜请加Q私聊(加好友时请注明:驴友;上班期间不接电话咨询)。
活动领队:黑色魅力/;风语者/;大嘴/;手台:462.800。
装备要求:登山鞋、帽子、相机、MUSIC、小背包或腰包、零食、水适量(根据自己需要男2L、女1.5L),垃圾袋,创可帖、止泻药、风油精等。
报名须知:
1、本活动为非营利自助纯AA户外出行活动。请自行购买出行保险。
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免责声明:
1、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2、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3、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所有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所有声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