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道德论可以休矣! - 山伍成群 - 8264户外手机版

  山伍成群
国难当头,空谈道德,指责他人,有意思吗?
关于万科,关于王石,想想你们有资格指责吗?

万科是我所知道唯一公开宣称不使用商业贿赂的房地产企业。
当然宣传不代表没有,但在网路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还没有看到有力证据反驳。
中国有几个企业能做到万科如此之企业道德?

王石爬山怎么了?你可以说他在做秀。但这个爱好总比其他吃喝嫖赌的暴发户好吧。
自己合法赚的钱用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只要不违法,没有什么不可以吧。
王石或万科平时所作的慈善比比皆是,不需要此次灾难的募捐数目来证明自己。

我认真看了王石的博客,他的话没有任何错误或引起歧意。
万科捐200万的问题。
万科是上市公司,懂得股份公司结构的人都明白,公司所有权是广大股东的,董事会只能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万科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顶格捐款,王石已经使用了他最大的权限。当然有些非公众公司,董事长就是最大股东,他说捐多少就多少是可以的。万科公司不是王石个人的,公司的责任只是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回报。捐款超过200万,还要开股东大会问问广大股民同不同意。我认为没有必要。万科是政府吗?王石是***吗?对不起,救国救民不是公司的职责所在。

关于捐款的持续性问题。
某些人抓住这点大做文章,说王石是在诅咒中国。你们这些人还有没有人性,文章有这样读的吗?典型的网络流氓的强盗逻辑。

关于员工捐款10元为限的问题。
这只是万科公司对员工的提示,比某些单位强行摊派好百倍,这才不负募捐的本来面目。万科员工作想个人捐款,不至于找不到地吧。网络消息万科员工捐款最少百元以上,但还有员工不理解王石的10元论。难理解吗?不难。做一次慈善容易,难的是做一辈子的慈善。

现在募捐款、募捐物质不断有负面新闻爆出,很多好心人募捐都很迟疑,担心善款的最终用途。有消息传出,万科在地震后选定绵阳遵道镇直接参与临时安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不想又有各种怪话满天飞。

说了这么些道理,明白的早就明白,不想懂的人还是不会想懂。

关于道德,我欣赏的是以最低的道德底线要求别人,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

如果按某些人的泛道德论,中国慈善事业在512后就可以死矣。

建议版主管理员将这些与登山无关的贴子转往深水区或户外驿站(包括这篇)
一个公司,一个上市的股份公司,救国救民确实不是它的职责所在。你没有看错,如果这句话都没法理解,根本无法沟通了。

为了全国赈灾大局,为了不分散广大“网友”的注意力,老王道歉了,值得尊重。个人认为不够硬气。
老王是为了公司在某些人眼中的公共形象不得不表示歉意!只能说明老王是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能够忍辱负重。

如果说房地产是暴利行业,我想是政府和某些官员是最大受益者吧。这其间的利益链不说也罢。把暴利都归罪结于开发商,合适吗?
万科提出超过25%利润项目不做,王石傻吗?你认为万科的25%是暴利吗?
不搞商业贿赂,在理想的商业社会的确是最起码的企业道德底线。
但在这个权钱交易的世道,一个公司一个企业不搞商业贿赂,特别是房地产,有几个企业敢挺直腰杆说这硬话?
万科能活下来,能成长为中国房地产行业的老大,我欣赏这样的企业。
回复12楼:
我不赞成你说的观点,但我会誓死捍卫你说话的自由!
同时我赞成大家捐款的行为,但我也会誓死捍卫不捐款的自由!
帮助某些人百度一下,加深对公司的理解

公司的法律定义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统称为法人。


不要和我说营利是不道德的,公司没有存在的必要。

[ 本帖最后由 寒塘雁影 于 2008-5-21 22:15 编辑 ]


虽然不能亲赴四川灾区,但看到网络重灾也心急啊。
我们在另一个灾区奋斗呢。:)
发表回复 关闭 发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