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活动领队
11.1 领队的权利
① 落云为本次活动的总指挥兼领队。落云负责整体协调、重要事件的裁决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在活动中:
负责确定和调整活动路线、行进速度和休整地点;
从安全角度考量,有权要求全队或部分队员加速行进、停止行进或原路返回;
有权指派任何队员承担临时任务;
负责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重要事项的裁决。
② 其他领队(包括向导),协助总指挥的工作,无条件立即执行其要求和指令。具体责任如下:
防止队员走散、走失,尽力确保队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活动的顺利进行;
及时向总领队汇报(或向其他领队通报)活动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
做好协调工作;
及时向队友提供帮助。
★特别提醒:
为保障全体队员的人身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全体队员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领队的要求和指令,出现问题尽快告知领队。
11.2 本次活动领队
前队:落云(总领队)15332488218
★重要提示:
落云联系方式: 对讲机:437.430MHz;
手 机:15332488218 12. 免责声明
① 本俱乐部向参加本次活动的队员赠送户外保险。若在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报名但未提供办理户外保险所需信息,或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加入的人员,可能无法办理并向您赠送户外保险,我俱乐部在此提示出行风险。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全部由该活动参加者及其利益相关者承担,我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赔偿。若因活动参加者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办理户外保险,活动收费不予减免;
② 我俱乐部不收取与人身伤害相关的费用,也不承担活动中与人身伤害相关的费用和赔偿责任(包括往返途中意外车祸的赔偿);报名参加活动者,若需俱乐部和活动组织者承担全体人员包车费用、领队和向导劳务费之外的费用(比如人身伤害赔偿),本着受益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在报名前请与本俱乐部和活动组织者协商。并在本文的基础上,双方另行签署附加合约,在此次活缴费的基础上,在活动开始前付清附加合约中所规定的金额。否则,视为活动参加者及其利益相关人自愿放弃向俱乐部和活动组织者进行与人身伤害相关的索赔权利;
③ 本次活动具有体育运动性质。户外活动人人平等,安全等责任自理。自上车缴费开始,至返回西安离开车辆,若因队员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和后果,以及不可抗力(如地震、雷电、洪水、冰块或岩石坠落、滑坡和塌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俱乐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④ 任何报名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阅读本文并全部同意本文所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