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八闽户外)3月17日南少林寺-澳柄村-坪盘村-赏油菜花一日游 - 福建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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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八闽户外 于 2013-3-14 03:08 编辑

线路景点简介:

     莆田南少林寺海拔500多米,地形酷似河南的山间盆地,居九华山脉中段,地势十分险要,是理想的兵家用武之地。山间盆地小平原,耕植可以自给,大本营离各个隘口不过数里之遥;且坡度平缓,如有军情,到隘口凭险据守不过片刻功夫。从地理形势上看,林山实在是个易守难攻的藏龙卧虎之地。寺区周围有朱山、樟江、寨头等10多个山寨。目前各寨遗址均存。山头尾和梧桐山还有高三、四十米颇为壮观的山涧瀑布。少林寺遗址正处在九莲山盆地的中心,寺院的基地有两三万多平方米,十方丛林的气度可想而知。

    白沙镇澳柄村,堪称福建“婺源”,那里有着世外桃源般的田园景致,油菜花开的季节到处散发着油菜花的芳香,村民淳朴、热情,令人惊讶的是,在这样一个小小村落,竟然有一座历经900年沧桑的古驿桥——澳柄桥。 澳柄桥由人工铺筑南北走向石板山路组成,绵延穿越于九华山脉象峰与白沙澳柄峡谷之间,历经风雨沧桑,史称澳柄岭古驿道。  

据澳柄宫碑刻记载,澳柄岭古道自南宋绍兴十三年始建。澳柄桥建起后,就成了交通运输和人们出行要道;更因地理位置险要,成了历代兵家争夺之地。上世纪30年代,著名闽中红军207团就诞生于古道旁的澳柄宫;而素有“溪堑”之称的澳柄桥,后来亦成解放莆田的桥头堡。 历史上,澳柄岭古道以澳峰头为界,分为南岭和北岭。南岭旧属莆田县武化乡尊贤里,今属荔城区西天尾镇;北岭旧属广业里,现归涵江区白沙镇。驿道由石盘水库为起点,经象峰栖隐亭,渡枫溪桥,过石厝,登澳柄岭头,延至澳柄古石拱桥,全部由石头铺筑。

    坪盘村位于福建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海拔400多米的崇山之顶,与常太镇、西天尾镇、庄边镇接壤因四周群山屏立,中间地势较平,故而得名“坪盘”。已建成以“人工湖”为主的休闲中心,以及4000亩生态林,放眼望去,“乌蓝溪”斗折蛇行,“人工湖”青山倒映,“思乡亭”分立湖心,别墅群环湖而建,铁观音四季飘香,油菜花灿若“世外桃源”,特别是油菜花开的时候其风景堪与婺源的油菜花相媲美。

活动联系】猫猫:13599997672,QQ:344387310,1329853806

活动组织】八闽户外294704218

【报名时间】3月16号傍晚16:00,超过这个时间的请电话确认是否还有位置,提前满座会提前截止报名,所以请尽早报名。超过18:00取消报名的均算发鸽子,请补交相应费用。

【集合时间3月17日(星期日)早上

【集合地点

石狮长途汽车站(塔前)候车室门口,07:10分出发,过时不候
晋江SM广场6号门07:20分,过时不候
晋江阳光时代广场天桥下07:30分,过时不候  
泉州市中心客运站旁金帝花园门口08:00分出发,过时不候

泉州华侨大学高速路口08:10分出发

驿坂服务区08:20分出发(惠安,泉港的同学可以在这里上车)    

活动费用】人民币115元(保险,来回车费,午餐,矿泉水)本活动所有景点都不用门票哦

(此活动没有隐性消费,不进店购物,纯玩)

【年龄限制可以带小孩  
活动难度★
风险级别★☆  
风景指数】★★★★

活动形式】1天来回

【活动人员】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健行、观景、赏花、游玩、摄影

【交通方式】包旅游大巴

【报名方式】

编辑短信:3月17日+名字+身份证号码+报名人数+上车地点发送到13599997672猫猫即可

【个人装备】小资休闲级,穿休闲衣服、防滑鞋和携带个人用品,但注意保暖和下雨,建议穿软底防滑鞋,备相机和一瓶饮用水。

【路线简介】

一、10点到南少林寺进行一个多小时见佛悟道;

二、11点30分午餐

三、路过白沙镇澳柄村车参观革命旧址由澳柄宫(驻地)、澳柄桥(哨卡).

四、再坐车到白沙镇坪盘村,随便选择灿烂的油菜花边品茶赏花

五、坐车回家。

备注:若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将对线路调整或取消,请出发前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认同自助制,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8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户外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作为福建的驴友,却是在他乡玩的疯狂,汗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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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漂亮。支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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