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星虫 于 2013-6-8 17:42 编辑
行九万里路,终归诗酒田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田园梦,那里有冬麦青青,稻谷金黄,高粱火红,瓜果飘香……
龙须沟水库地处十里办事处,位于中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西南山下,风景秀丽,距离市区非常近,
交通便利。
1、 集合时间:2013年06月01日 ( 星期六)上午八点半在职校门口集合,九点准时出发,过时不候!
包车请大家跟帖子报名好安排车,费用AA制。
2 、必备装备要求:登 山鞋/溯溪鞋(严禁穿高跟鞋,丝袜,拖鞋),速干衣裤(不建议穿棉织衣物),遮阳帽。1-2L 以上饮用水, 救生衣, 餐具/套锅(不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零食饮料水果(统一购买,也可自带) ,防雨/防水袋,擦伤 、 感冒 、 蛇药等急救药品,防晒护肤品 。建议携带装备:相机,炉灶/气罐,天幕, 登 山手杖,皮划艇,渔 具。
3 、环保要求:爱护大自然,爱护山水,爱护花草树木,不留垃圾,不留污染,做到 “ 除了照片什么也别带
走,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
4 、注意事项:户外所有活动,都伴有风险,安全第一。 望大家视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凡参加群体 户 外
活动者要服从管理;报名参加者要敢于担当自己的安全风险责任,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8264十堰户外徒步QQ联盟群:155560707)
免责声明
1. 本免责声明仅适用于本次活动。
2.凡报名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本网站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本次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活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本次活动,将自行承担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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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
旅游和意外
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