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领队就是被雇的临时保姆,做好本职工作,不要犟嘴!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1972你说得对,我是支持你的论点的。楼主的奇葩主张,我不敢苟同。呵呵
你先去看看各户外事故,法庭的判例吧,看看人家适用的是合同法的违约来认定责任,还是民法通则中的侵权来判定责任吧。
民法通则适用于公民一切活动中的行为,只要他对他人有侵权行为,就适用于民法通则。你先想想为啥叫通则。
至于合同法,是很狭隘的法律,它只适合几方签订的合同,然后按合同约定来判定谁承担违约责任。
我见过几次AA活动判案,只适用民法通则的民事侵权来判案,没听说哪个案例是按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来判定。
你说的可以是旅游事件,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的。这就是为啥在旅游中,导游随意减少景点,会被旅游者起诉违约的法律依据,因为有合同在,合同一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否则就是违约。
额,可能是我没有表述清楚,你理解的和我说的有些偏差。
关于适用法条,我还是坚持适用合同法,为什么说要用这个,是为了保障目前商业队出现的问题,所以说,现在就很迫切的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全面的格式化的合同,和买房一样,队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约定。
关于AA队,我还是想说,这个并不是很好的出行选择,为什么我比较倾向商业化的户外运作,就是这个道理,户外并非人人可以为之。商业化运作之后,就可能满足像楼主那种思想的人。
不过作为商家领队,也可以拒绝这种户外大爷思想的人,因为,在户外,大爷思想是会要命的!
楼上两位不要折腾什么民法合同法了,法律问题留给专业搞法律的来弄.
事情出了这么多,我觉得户外商业化是大势所趋,户外没什么不同.只是要求更高一些,真正商业化以后,会让那些不煅练的,体能上不去的人被KO在困难线路之外,然后由专业的领队去干这些事情.
保险培训健康检查一样都不能少!
象现在这样长两脚从床上起来就去什么鳌太狼塔的,不死人才是怪事!!!
既然做领队 就要负起领队的责任!你承担不了,你还做什么领队?
没责任感的领队,商业活动跟AA活动会是一样的后果,无论哪种队伍,有经验能力跟责任感的领队才是最重要的,论坛里曝光没水平,不负责的商业领队也不少。
你可以组织商业队,我可以报名AA队,这两个可以并行,也不冲突。
没必要看到一种活动模式出现了些许问题,就一棒子全打死,然后用另一种活动模式代替之。
玩户外的,心胸应该更宽广些,百花齐放,生活才更绚丽,户外才更精彩,也可以让玩户外的根据自己情况有更多方式去选择。
我既不反对商业化,也不反对AA制,我认为这是现在户外车子的前轮跟后轮,它们共同支撑起户外这个大车子,让更多人可以上车去欣赏户外。
你这话我再说一次:等于白说.
有责任感有能力经验的领队......你凭什么要求这样的领队?有什么样的条件这样的领队才愿意干?就因为都幻想这样的领队,才弄出这么多矛盾.商业化的结果是走向规范化,然后你投诉有门,有管理有组织有竞争,才能良性发展. 不是要一棒子打死你那个AA,如果真正规范的商业化了,AA的领队不去做商业跟你们白走还承担那么重的责任,你觉得这样的情况是会多起来还是少下去?另外经验能力都好的领队,是谁评定的?你去的时候你凭什么约束和验证这个领队的能力与经验?
商业化,也是得责任与利益挂勾的,商业化要大家付出金钱,而我们这个社会一向是低价竞争,又缺乏严格的监管,所以劣币赶走良币的事情屡屡出现.
呵呵,你想的太偏激了,其实户外AA活动现在多了去了,出事的少之又少,
绝对多数AA活动是走的非常安全,休闲线路的。风险性大的线路在众多AA活动占很少的一部分,参加的人也是少数。
这就好比,天天吃白菜萝卜土豆的人还是占大多数的,天天吃山珍海味的人是极少数的。
风险性小的线路,对领队的要求没那么高,没那么严格,所以现在户外领队队伍多了去了,好多是爬了两三次山,就敢召集人当领队,休闲线路,他们出事也出不到哪去。
你们商业队是豪华团,人家喜欢爬山的,周周都走,难免有些人负担不起,总不能为此就止步户外吧。走个休闲的线路,不过是出出汗,放松下心情,跟个AA队就能达到目的了,经济上又没太大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