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的脚,是因为我深深理解它们的内涵,我懂得在我身体最低处流淌着的关于行走的意义。
母亲总怨我是个闲不住家的孩子。锦衣,美食,电视剧都不能成为留住我的理由。从小时侯偷跑出去四处撒野到长大后一次次背上行囊傻笑着向父母说再见,我的行走都体现了对某个固定据点,或者说家的叛离。
行走的我,昂首挺胸,呼吸自由,气闲若定,精力充沛,大步流星,胸腔里激荡着对远方莫名的虔诚,路正在脚下无限的延伸……我是这样地迷恋这种感觉,迷恋到对任何一次漫无目的,漫不经心的散步都无穷感激的程度。这种行走没有目的和终点,它永远停留在开始,永远是一次从狭隘的固定据点向广大世界的出发。
随着脚步的移动,景物的变换,思绪开始飞扬,灵感渐渐逼现,行走的你已经跳离了僵硬,冰冷,琐屑的现实,进入到辽阔的快乐之中了。你会与路过的每一片树叶,每一丝风,每一个人融为一体,进行神的交流。你时而静默沉思,时而放声大笑,尔后,你的眼泪象佛陀般涌出,你的微笑象天使般绽放……一切都那样自然和满足,你凝视这个从虚无的废墟中生长出来的华美世界,顿感天地的宽阔和自身的渺小。你与灵魂相视而笑,说,是了,这就是一切!
而行走的更深层的意义却在驻足。
驻足之于行走,就象一幅画里的留白,一段音乐中的休止符,一场热恋中的小别,它比行走本身有更能深入挖掘的魅力。
行走,带着背叛狭隘和执著的温暖天职,携着我跋山涉水,披荆斩棘,来到每一段真相,每一个真理,每一点滴的平凡前做着长长短短的驻足。
我曾在一截美丽的枯枝前驻足,借此我明白了冬天存在的必要;我曾在盲人歌手边驻足,我知道了苦难对于生命的意义;我在对着民歌的姑娘,小伙身旁驻足,我发现真正的艺术在民间;我在最高的高原最白的白云下驻足,那一刻,我的身体和心都只属于蓝天……我也会什么都不为地驻足,紧闭双眼,体会那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苍凉或幸福紧挟着我,力量,从脚心开始生长。
梦中的我总是背着大大的牛仔包,穿得象最潇洒的乞丐一样,孤独地行走着,头顶空旷的蓝天,脚踏坦荡的大地,我走着,唱着,走到最高贵最高贵的峰顶,走进最低贱最低贱的谷底……正象多年前写的日记:
岁月象星星般闪耀在我的舌间
甜了又苦
苦了又甜
清贫寻欢
我只是一个不停吟唱
不停在走的人
而每一步
都在归宿中
没有流浪
我带着家园浪迹天涯。
那真是梦啊!比我的生活更真实的梦!它假意安详地匍匐在我的灵魂里,呼之欲出,随时等待着人生的革命。圣哲说,当鞋合脚之时,你就会忘了脚的存在。我想,那就象是生活合了心吧!
————寄以此纪念我无悔行走的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