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者不参与AA的活动算是AA制活动吗?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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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谢谢大家的回答,我现在有点儿豁然开朗的感觉了。

其实我不是个领队,更跟商业还有赚钱无关,只是玩的时间久了,很幸运的有了不少的好朋友,于是在这些朋友的共同意愿下,一起捣鼓了个我们自己玩儿的论坛。

有时候要出去了,自己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旅行还可以,户外总要有几个同伴、谨慎点儿才好,所以就发帖子,约伴。

于是那个论坛就有个版块,是给大家出行发帖约伴用的。

于是,慢慢的,去发约伴帖的人越来越多。

于是,很多本土的商业俱乐部们也都去发帖子组织活动。

一开始觉得无所谓,发就发呗,大家多点儿选择也不错,何况我就是跟商业俱乐部玩出来的,很多正确有用的户外理念也都是来自那些曾经不厌其烦的带我玩儿的商业领队。

但是后来呢,大家烦了,说出行板块太乱啦,一打开一版面都是那些俱乐部的出行广告,一看就胃口大倒。于是强烈要求我要么禁发商业帖,要么分版块。

我和几个朋友商量了下,不让发商业帖不太合适撒,那还得整天防贼一样的盯着,还得提防马甲们钻空子,工作量太大啦,可弄不了。于是就分版了。

分版之后,就出来了这样一个问题,有些很熟悉的人,堂而皇之的在AA版块发帖召集活动,不报账目清单(说是怕惹到那些商业队,好吧,这算是个正当理由,我们也是希望河蟹的,不想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出现)

不报账目清单没关系,可是又有参加过他们活动的很亲的朋友跟我说,他们笃定是领队不参与分担活动费用的,赚别的钱倒是没有。

我就有点儿抑郁了,这按理说不能算是AA活动啊?那我是不是应该跟他们说一声转移到商业版块呢?但是转移到商业版块他们会不会伤心呢?

于是我就来这里问了,但是过了些日子就突然明白,水至清则无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我在版规里说明白,他们若还是认为自己的是AA活动,那就发吧,也没有很大的问题,反正他们不赚别的钱是笃定的,就是自己没参与A费用。
然后说一下我个人对AA制活动和商业活动的看法:

第一,商业活动没什么丢人的,所以大可不必藏着掖着,有付出有收获,这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也不必用AA制活动的头衔来美化之。

第二,我组织的活动一般都是AA制活动,因为我不是专业做户外的,也没有专业领队的资质,户外对我来说就是个爱好,纯粹的业余爱好,没有用来赚钱的必要。
而AA制,我认为并不仅仅是金钱上的共同分担,更是一种责任和付出上的共同分担。
在各位资深领队面前很小声的说一下我组织活动的方式:
1.定意向(注意是意向,不是攻略),发征伴帖(注意是约伴帖,不是召集帖),征伴帖中详细的说明拟征得同伴的资质、必须符合的条件等,一般都苛刻的让人看不起,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找到水平相当的同伴。
2.同伴达到成行人数(一般是5-8人,绝不多要)后,组建QQ群,讨论线路、攻略、装备、人员安排等等一切需要事先准备和做功课的事情,每次定下来的事情都在召集帖后发帖公示。
3.分派人员任务:
(1)发帖人(我)绝不做队伍的领队和财务(我们的财务要求有2个,一个会计一个出纳),一般就做个联络官或者人事管理之类的。
(2)长线出行,往往有买车票、买保险、联络向导、联络住宿、这个、那个等等一系列提前做的事情,必须要提前安排好各人的任务,每人负责一部分工作,各司其职,每人做好后需要在群里和活动帖中详细汇报完成情况,这些事情无论办的情况怎样,不负责的人决不能JJYY,除非负责这一项目的人要求协助。
(3)出行过程中,所有的问题大家协商解决,如果有意见分歧,大家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除非这个地方有人去过,否则大家的意见分量均等,并且要最大限度的参考当地向导或者当地人的意见。
(4)钱:不预收款,产生费用时现凑,凑的时候不在的人由其他人垫上,等见到时出纳负责向没在的人要钱还钱,会计负责记录一路上所有产生的费用,并与出纳一起回来在论坛上公开报账。

第三,关于责任的问题,正好有个好朋友是法院负责这一方面纠纷审判的法官,他仔细的研究过,说,目前国内这一部分的法律规定还是空白,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在AA制活动中,无论是活动发起人、领队、还是所有参加的人员,一旦出事后,大家的责任均等,谁都无法避免责任,这个责任是道义上的责任,你就是弄多么清晰明确的免责声明都没用,你就是在火车上碰上俩人,只要你们一起玩出事了,那么你们仨个人仍然负有均等的法律责任。

想到的暂时这些,干活去,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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