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驴友对我的质问,原贴出自我的论坛(一字未删). - 户外资料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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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你,也应当思考这个问题<br /><br />你,也应当思考这个问题<br /><br /><br />近日看了网上几个出游费用结算帖子,发现上面有很多收费项目,有几项本人看不懂,提出来和大家商讨商讨。<br />一、领队费由他人均摊问题<br />凭什么所谓的领队费用要由他人均摊?这个领队是怎样产生的?大家是否还记得我们活动的宗旨是AA制。每次大家一起出游,人均出游费用并不多,我想这个领队自己也是付的起的,但是凭什么别人要为领队负担费用,AA制的宗旨对领队不起作用吗?不错,领队有时是多花费了一些费用,通过这么多次活动,大家也可以看到主要是电话费,因此,对领队作适当的电话费用补贴这是无可厚非的(建议:按实际活动天数补贴,每天10-20元)。至于多做的一些帮助性工作,也不仅仅局限于他一个人在干,如果他的费用别人要负担,那么大家推选的会计,其费用是否也应由别人负担?活动前为大家收集资料做攻略、做方案的朋友,其费用是否也应由别人负担?其他为团队作出过贡献的人的费用,是否也应由其他人负担?<br /><br />二、公共装备费分摊问题<br /><br />每次活动租用各种装备并支付租用费是天经地义的。能多次重复使用的装备,都有使用寿命,如果是俱乐部购买的,应当按购买价格除以使用次数(购买价格/使用次数=出租价格),作为每次收取租金的价格,明码标价公布给大家。当收取租金次数达到使用次数后,即成本收回后,如装备仍能继续使用,也不应当再收取租金。如某装备是个人购买出租的,租金如何收则另当别论。<br /><br />对购买的气灌等易耗品,在第一次使用时,购买费用已全部一次性分摊完,如该易耗品一次未用完,下次可以继续使用的,也不应当再收费。无论这个费用是俱乐部收还是其他人收,对已付过费的易耗品二次使用仍然收费,是很不道德的。俱乐部是大家自发组织起来的娱乐性团体,它不是一个商业组织,从来不以盈利为目的,我作为俱乐部一员认为,俱乐部再穷、再没有经费,也不至于收取这种不道德的钱财。<br /><br />三、收取组织费<br />对俱乐部组织的活动收取组织费,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这个费用的用途我认为主要是用于两个方面:一是补助领队电话费用,二是结余部分可补充俱乐部运转费用或增添器材经费。对个人组织活动收取什么费用,我们无权干涉。同时,个人建议:凡是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应当在帖子顶部注明“俱乐部召集”字样,以示区别。<br /><br />我认为大家应当思考一下,是什么把我们这些人凝聚到一起成为一个新集体的,是金钱吗?体现AA制精神的户外运动也许不是那么神圣,但至少这是一项纯洁的运动,请大家都爱护一点,不要把他染上铜臭味!<br /><br />通过这个帖子本人也在此郑重申明:从即日起本人参加活动,不为任何人负担任何费用。对应当支付的包车费等费用,应当分摊的合理装备费用、组织费用我也不会吝啬一分。<br /><br />本人发布的言论只对事情,不针对任何个人。<br /><br />建议:俱乐部应立即公布拥有的装备品种、购买价格、每次租用价格等信息;分项目详细公布俱乐部自成立以来全部收入、支出情况。<br /> <!--emo&:unsure:--><img src='style_emoticons/default/unsur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unsure.gif' /><!--endemo-->
不知道大家是否遇到这样的质问?<br />指点下,谢谢哦
楼上的握个手。
元旦去泰山和简E就此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一个是谁来拯救我的小店、一个是面临驴友的质问;两双小手紧握在一起。
目前我的做法是:
1、现有的三块:酒吧、户外店、俱乐部进行剥离,把酒吧和户外店作为纯商业化运作,当然给会员优惠。
2、最重要的俱乐部问题,通过全体会员大会,确认并注册为非赢利性质的社会团体;俱乐部理事会由5人组成,明确各自的职责。这样我就有精力去搞经营了。同时会员对此也很满意
但凡能收的费用一个都不少,包括会费、组织费、领队费、公共装备费。但这些费用由俱乐部的财务收取(我个人一分钱不得)。
俱乐部所收取的费用,用来支付领队费、公共装备的添置、爱心救助等等。
但唯一的弊端就是俱乐部法人,我是跑也跑不掉的。
目前以进入初始运作中,希望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多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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