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活动中户外风险与安全意识评析 - 户外先锋营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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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山地活动山地户外运动是指在海拔3500m以下的山区、丘陵、峡谷等自然资源为载体的户外运动形式。

信息社会给人们带来的休闲时间越来越多,休闲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参与到户外丰富多彩活动中的人们越来越多,诸如登山徒步、自驾、骑行滑雪攀岩攀冰等山地活动项目,受到了体验者的青睐。刚接触户外生活的人们,起初也只是考虑应该制备什么必要的装备,以满足活动的需要,甚至很多人对装备的功能,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安全保障都不知晓。

现在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参与者的重视。相关的户外事故的报道也在不时地刊登,而且许多事故来源于山地活动中,这说明户外安全意识必须受到重视了。

【案例分析】

案例1

2006年“五一”期间某网站的一名老驴发起的穿沙自助游。这支不足二十人的队伍在53日下午3点左右行进在由响沙湾到七星湖的途中,该女驴友突然出现中暑的症状,而周边当时没有医疗经验的人员只能临时采取人工呼吸维持其生命。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该驴友不幸死亡。

评析:该案例本来不用该有的结局,主要是因为发病者位置与救援者没有及时衔接好,救援不及时造成的。

案例2

20093211150分许,秦皇岛祖山景区内发生意外事故,驴友自发组织的100多名网友,翻山越岭进入尚未开放的景区,其中部分人在黑尖顶(未开放)滑道向下溜滑时突然失控,被甩出滑道,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评析:该案例是由于主领队与队员脱节,使队员在遇到景区内没有开放的,安全无保障的滑索时,没有得到控制,冒然去滑索,人员堆积碰撞造成的,领队责任比较大。

案例3

2009613日,一对年轻夫妇在箭扣翻越“鹰飞倒仰”时不幸遭遇雷击后坠崖身亡。

评析:箭扣鹰飞倒仰晴空闪电是经常有的,这对夫妇不熟悉箭扣的地理特性和气候特性,不知道在这样的地带不能接打电话,当第一人被雷击后,第二个人不能去用手拉,结果双双而被雷击。


案例4

20106月,北京某队伍组织一行人去走新疆天山夏特古道中有两名女性过河时因河中的暗流而被冲走,身亡。。。一时在国内户外圈引起轰动。

评析:河水湍急的情况下过河,要架好牢固的路绳,使绳索绷紧,还应在腰间把安全锁挂在路绳上,才可以安全通过。这个案例时领队忽略的河水可能带来的危险,冒然过河,而且是连成串借助不稳定的路绳,河底凹凸不平,加上两名女队员体能和技巧不行,导致全队被河水冲倒而发生的事故,领队的责任也不能逃避。


案例5

2012225日上午9:30左右,来自河南的一支队伍在包车前往山西道宝河的路上,在山西晋城区域的207国道上不幸冲入六十米左右的山沟内,造成当场死亡10,10余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评析:该事故触目惊心,事故的原因完全是由于司机路况不熟,违章超车、超速,驾驶技术欠缺造成的。


案例6

20123313时左右,某俱乐部组织20多名滑雪爱好者前往黑龙江五常市大秃顶子山滑野雪时遭遇雪崩,事故中一编号为“007”的滑雪者被埋失踪,后确认死亡。

评析:这个事故有两个方面失误,一是探路踩线的时间和实际活动时间相差了2个多月,季节原因使雪已经开始融化且春芽生动,势必造成雪山体松动,这种情况下继续去滑雪,会增加破坏雪体的粘稠度,造成雪崩,这是组织者对当地山体和雪崩概念无知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另一方面,是当地林管局为了追求和开发旅游项目,没有做科学的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案没有,应急救援没有,导致事故发生后救援无助,不及时。



案例7

2012122230北京驴友在北京河北交界的灵山(主峰海拔2303)登山时突遇暴风雪,2人遇难冻死。

评析:完全的低级错误导致的事故。遇难的两个人是老驴,领队级人物,极端天气下,经领队同意挑战冲顶也无可厚非,但是起码的装备应该不离身边,最后找不到自己的背包,导致失温遇难;另外,领队应该留下一人守候再带队下山,这就等于没有收队一样。其他队员将两人包带下山,领队应有安危意识,发现了应及时上山送达,说明队伍管理混乱,领队责任不可推卸。


案例8

20141128日国内登山者柳志雄、胡家平成功登顶著名的技术型山峰幺妹峰,后下撤途中发生意外,两人遇难,在国内登山界引发震动。

评析:非常惋惜和难过,两位是技术型登山界的佼佼者,挑战新线登顶,下撤时发生滑坠造成事故遇难。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的确如此,尤其是高海拔登山,下撤比上升还要注意,具体的事故原因分析应该就是滑坠造成的事故。


案例9

2014109日,5名驴友在网上相约集体前往黑竹沟景区探险,在景区迷路。其中,2名驴友与队友走散后,成功脱险,而另3名驴友则下落不明。后发现失联驴友伟哥的遗体和阿武的遗体后,队长李静失踪。

评析:探险是一种精神,但不能去冒险式的探险,首先必须了解活动区域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困境,这个事故就是在遇到困境时,队员个人自救能力有限,装备缺失,队伍脱离,使遇难者无法克服困境造成的。


案例10

2015919日、20日,广东英德市波罗镇中崆大峡谷露营,因遇突发洪水,两支队伍中的6名队员被洪水卷走失踪失联

评析:这又是一起群死群伤的事故。其根本原因是组织者的风险意识差,不懂得天气变化应该有的风险管理和应对。致使很多驴友在河边低洼处扎营没去劝阻。没有看图片就可想象到,一旦大水过来,怎么去躲避呢?

组织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队员自身也确实安全意识。


以上具体案例大家可以搜索关键词的相关链接。

下面我们根据以上事故案例,从几个方面:

1 组织者能力和责任心;

2 队员素质和能力低,安全意识差;

3 政府管理失控;

4 其它原因;

来具体互动分析一下发生事故的原因产生于哪些方面?

户外有风险,这是户外运动本身的性质决定的。知道户外运动有风险的人多,但是真正知道户外运动危险来自哪里及如何控制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不小心很容易发生危险、小心很难避免危险、用心也很难完全排除危险。因此,虽然不愿意自己出现危险不希望他人遭遇危险,但必须首先掌握与你参与的活动种类和等级相适应的户外知识和技能,获得支撑自我判断自我完成自我避险的基本能力。

其实这两年大家普遍的安全意识提升了,户外事故已经明显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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