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花海•逍遥巫溪”2017年国际山地自行车邀请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广自行车运动,倡导低碳环保的健康生活,经研究,重庆市体育局、巫溪县人民政府定于8月16—18日在巫溪县红池坝举办“云中花海·逍遥巫溪”2017年国际山地自行车邀请赛。
“云中花海·逍遥巫溪”2017年国际
山地自行车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巫溪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巫溪县文化委员会
巫溪县旅游局
巫溪县红池坝景区管委会
巫溪县红池坝旅游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三、媒体支持
待定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18日
地点:巫溪县红池坝
五、日程安排
8月16日
13:00—18:00报到、熟悉赛道
18:00—19:00晚餐
19:00—20:00 裁判、领队会议
8月17日
7:30—8:30 早餐
8:30—9:30 开幕式
9:30—11:30
男子中年组比赛
12:00—13:00 午餐、午休
13:00—15:00 男子青年组比赛
15:00—18:00 女子组比赛
18:00—19:00 晚餐
20:00—22:00 颁奖晚会(暂定)
8月18日
7:30—8:30
早餐(早餐后离赛)
六、比赛线路
自行车比赛里程23.5公里(起点终点以现场标识为准)。
七、竞赛项目分组
(一)男子青年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男子中年组:35周岁以上— 60周岁以下。
(三)女
子
组:18周岁以上—55岁以下。
八、参赛办法
(一)以区县或团体为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不限(须注明男子青年组、中年组、女子组)。10人以上的团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
(二)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方可报名参赛。要求参赛运动员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血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三)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九、竞赛规则
(一)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自行车运动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竞赛器材: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自备,比赛车种为山地车,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附加(泥板、货架等)装置,车圈为26英寸圈,车胎宽规格必须达到1.95英寸,按照规定的赛道方向骑行,不得影响、阻挡对手的骑行和超越。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专用手套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头盔号码、车牌号。所有车辆必须通过组委会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赛前车辆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如后货架、边站架、锁具等)。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四)所有参赛人员有效完成比赛项目后才有成绩;比赛中有违规及危险骑行动作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做停赛处理;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牌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
(五)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主办单位经与裁判长协商后,可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六)考虑到比赛进程和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七)本次比赛各组关门时间为60分钟,参赛运动员60分钟后未到达终点的不计比赛成绩及名次。
十、参赛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组委会将拒绝参赛。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的责任。
(二)所有运动员免景点门票,食宿费自理。报名时一并缴纳食宿费(食宿费由红池坝酒店统一收取),标准:每人500元,含26、27号两晚住宿、26号晚餐、27号早、中、晚餐、28号早餐。住宿两人一间。
十一、奖励办法
(一)男子青年组、中年组、女子组各取前8名,其余选手按照取得成绩人数30%为优胜奖;70%为参与奖;同时,本次比赛设破记录奖。具体奖金设置为(单位:元)
(二)男、女各组参赛选手不足8名,按实际参加人数依次递减名额录取,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本次自行车比赛运动员总数上限为300名,报满为止。
(二)各参赛单位于2017年8月3日前报名(逾期不予补报),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电话传真报名方式。联系人:吴勇
唐伟宁,联系电话:023-51811015 手机:13388941888 023-51522025(传真)
QQ邮箱:278538559@qq.com。报名地址:巫溪县文化委体育事业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城投大厦大厦10F)
(三)报到联系人:叶远洪,13638261408 。报到时各参赛运动员应向组委会交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二代身份证、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单据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四)红池坝食宿联系人:张旭明,联系电话:13896900408。
(五)参加本次比赛项目的运动员由大会统一制作参赛证。
十三、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四、技术代表、裁判长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
十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参赛选手认真阅读竞赛规程,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免责声明书上签名确认。
(二)各参赛选手应按要求进行报名,比赛前各选手必须亲自领取该团体号码布、号码牌等物品,检录后方能参加比赛。
(三)山地自行车的正确保养和安全措施将由参赛人员自己负责。任何有安全隐患的山地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参赛选手要保证车辆质量,比赛中如因车辆状况造成伤害或损失,责任自负。
(四)山地自行车项目是一个较为危险性的运动,所有参赛选手应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具有一定的操车技术,身体状况良好。
(五)比赛中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山地自行车项目竞赛规则,要尊重裁判、尊重对手。
(六)比赛中参赛选手不得接受任何外力帮助,如有违反取消比赛资格。获奖选手必须出席颁奖仪式,否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七)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头盔、手套、骑行服装,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八)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携带号码布,车头安装号码牌以方便工作人员计时,确保比赛准确;比赛过程中选手须将号码别在骑行服上。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祥见:[size=21.3333px]http://jty.cq.gov.cn/viewarticle-3-11-336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