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贡嘎穿越遇难事件,探讨如何理性对待AA约伴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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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况


29日,驴友A和其他几位队友约伴穿越贡嘎大环;2日,驴友A在翻越海拔4920米的日乌且垭口时掉队,晚上扎营海拔4600米平台,其他队友去了既定营地;3日,驴友A一个人在帐篷里休整,其他队友到达子梅村附近;4日上午,驴友A在帐篷里被发现遇难,其他队友中午前后从巴王海出山。

日乌且垭口大雪前的日乌且垭口

事件在网上传播后,收到了诸多媒体的关注,网络上质疑声一片,大致可归纳为两个观点。

1、驴友A自身原因


既然是AA约伴,驴友A就应该对自己安全负责,对潜在风险作出合理评估,量力而行。

a、贡嘎穿越是驴友A的首次重装,按常理应该在低海拔多拉练几次,积累一下重装徒步经验,条件成熟后,再酌情考虑高海拔线路。

a、五一的贡嘎穿越,天气多变,且垭口积雪很深,有很大的难度和不确定性,驴友A应该充分考虑和合理评估本次穿越的风险。

c、驴友A在跟不上队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下撤,反而翻过垭口,过多消耗体能,加剧高反,同时也失去了良好的救援条件,最终被高反夺去生命。

2、队友没有尽到救助的责任

驴友A遇到困难时,队友没有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以至孤立无援最终遇难,同行队友应该追责。


a、组队时比较轻率,没有合理评估队员的能力,以至在翻越垭口前,就出现掉队的危险情况。

b、在队员跟不上队伍时,没有及时规避风险,要不果断督促队员下撤,要不施以援手,帮助队员带到较低海拔的营地。

c、出山后和在有信号的路段上,没及时联系队友,了解安全状况,以及向社会和网络推送相关信息,错过了救援机会。

4日上午的莫溪沟

大雪前的4600平台

贡嘎群峰

勒多曼因雪山、冰川和海子



理性探讨


1、AA约伴的界定

AA约伴是非商业活动,所有队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理论上组织者不对同行人员承担责任。

发生意外时,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但对于事故造成的身体损害,乃至不可逆转的永久性身体损伤、后遗症等,以及事件伴随的经济损失,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AA约伴,不仅仅是拼车拼房,凑个队伍,严格来说,作为一个团队,需要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团队的目标。

2、AA约伴的条件

不是每个驴友都可以出来AA约伴,约伴的驴友,应当具备独立下撤和独当一面的能力,这既是对团队的负责,更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

如果自身能力不够,就要有一个能力强关系铁的队友相伴,以得到必要的帮助。

AA组队的成员之间应该彼此多交流沟通,及时劝退不合适的队员,同时做好应急预案,以规避风险。


你一说我有印象,之前好像看过这个小说
户外AA----自助与互助!提倡的是在自助的前提下互助,生命没有第二次,要量力而行,不参加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活动,对自己负责,对团队负责!这类的话题在十几年前在“磨房”(那时候的磨房谢绝任何的商业户外活动)就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最终磨房的领队逐渐息微,很多转成小圈子熟悉的人一起玩了,不愿开贴约伴!
磨房有个版块叫“茶舍”,是给大家吹水的,其中有篇“穿越”的小说非常有教育意义(磨房已关闭无法查到这篇文章,可惜了),我尽可能去表述一下,印象中说的是4个陌生人相约去穿越山谷森林,正常3天可以穿越出来的。途中有一人受伤骨折了,一开始三人做担架抬伤员,后来迷路了,又下大雨了,到了第三天干粮补给将尽,然后最强的那人在当晚独偷跑了,剩下的2人抬着伤员再坚持了2天,再这样下去3人去不能幸免了,后来的2 人商量后决定把伤员放下留下点干粮打算先轻装出去后找人救伤员,他俩又用了2天才走出森林,之后再去找这个伤员结果什么也找不到了,其中作者第一人称的“我”非常内疚自责,与当时的另一位再通电话时表示当时就不应该放下伤员一人,另一个人表示,不放下结果是3人都会死,“我”忍不住骂另一人是“混蛋”,另一人表示,其实大家都是混蛋。故事的结论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我们都 可能是“混蛋”!
希望这个故事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思考~

本帖最后由 山楂树1969n 于 2024-5-28 11:23 编辑

      一些安全保障方面的争论不管出发点与结论如何,户外小白在本站看明白了,该认真对待的是有的。只有争论越多就越能各自获得相应的经验教训与警示。      百家之言都有各自的出发点与道理,我们都可以进行争论,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阐述你的道理,摒弃糟粕,吸收精华,相互提升。
AA,终于意识到,8264是靠这个吸引流量的。这里根本不是理想的讨论户外安全问题的合适场所。

所以以后那种有固定队友,经常一起出队的模式会越来越少,网络约伴AA制会变成主流。现在的年轻人都讲个性,宁愿冒风险,也不会在生活习惯上妥协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呼吁zf把户外活动规范化起来。
弄清楚什么是AA,要先搞清楚出去游玩徒步的人为什么要AA?自己一个人为什么不去而是要叫一帮人去?无非是自己遇到困难和麻烦时可以让别人帮一把。如果不是这个想法,为啥不独自一人去呢?所以,AA制,即使签了免责协议,出了事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自8264手机版 m.8264.com

什么神逻辑,要知道对方有空,就一定得知道对方工作家庭信息?这是人家‘老驴’打探你隐私信息时的借口么?就这套你也吃?

什么叫纸上谈兵?你身边有人喜欢谈论自身的人,就代表以前户外界的人都喜欢? 那只是你接触的少!或接触的是所谓的‘老驴’而已。如果你认识的都这样,还没见过不这样的,快换个新环境吧,说不定是个传销圈呢。
本帖最后由 windsing 于 2024-5-24 12:32 编辑

有一起走有风险的长线,有后备联系人员,留下相应信息也正常。 认识多年,知道一些相应信息也正常。 但不问,是指在户外这个环境,这些东西是不可能拿来公开讨论的。
认识超十年,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的情况并非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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