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即将修改,进入核心区抓住要拘留了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本帖最后由 化缘和尚 于 2026-1-9 16:46 编辑
今天看到哥哥微信群里流传的消息:
2026年3月,
陕西省人大即将审议《秦岭生态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首次明确:
个人擅自进入核心区,可处10日以下拘留;
组织者未备案带队,可处15日拘留+1万元罚款;
若造成人员伤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责,最高可判7年;
同时承担生态赔偿+救援费用追偿。
届时,
鳌太穿越将不再是“罚款5000”那么简单,而是可能留下案底+倾家荡产。
还没说死。未备案。 参照其他区域合法进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xx农业大学 xx猫盟 xx大学登山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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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只能由法律设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拘留这类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仅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作出具体细化 。
那一起去秦岭碰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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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这么一搞组队的意愿就没有了,大家以后分头行动吧
这个地方,仅此。确实不适合去组什么队。三俩好友走一走还行。而且走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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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不如疏,广大驴友的需求与地方zf的需求之间并非一定不可调和。只能说陕西这样的内陆非发达地区,相比于沿海发达地区,制度和官员的思维习惯远为僵化,一味只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意多动动脑筋在治安与创收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结果就是两方面都没有做好,麻烦反而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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