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家属向14名驴友索赔37万 - 户外大厅 - 8264户外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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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州市曝出遇难驴友家属状告自驾游发帖人,向同行14名驴友提出巨额索赔的民事案件,这一看似平常的驴友遇难事件再次引起驴友们的普遍关注。那么,这起被喻为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的风波是如何产生的呢?
事件回放:自驾同游意外遇难
2006年10月初,广西柳州龙城机车论坛版主阿波(化名)在论坛上发帖,召集爱好自驾出游的车友,于10月29日(周日)自驾车到柳州—宜州—下枧河1日游。柳州市至宜州市下枧河景区单程距离只有102公里,以时速50公里计算,驾驶摩托车来回大约只需要4个小时。因此,这一利用星期天自驾出游的召集帖发出后,得到了许多驴友的支持。
10月29日上午7时30分,参加这一出游活动的63名驴友,分乘数十辆摩托车及小轿车,浩浩荡荡地从柳州出发,往宜州市方向行进。上午11时许,当车队至宜州市石别镇清潭村路段时,参加自驾游的驴友覃阳所驾驶的摩托车突然车倒人翻,坐在覃阳摩托车后座的一位女驴友被摩托车压伤,而覃阳则被惯性冲到了公路边两米多深的路坑里身负重伤。
事件发生后,同行驴友马上分别将受伤的女驴友和覃阳送往医院救治,女驴友因伤势较轻没有什么大碍,可覃阳却不幸意外死亡。
家属告状:向14名驴友索赔37万元
由于30多岁的覃阳平时经常参加类似活动,为人热心,在“龙城车友会”人缘关系不错。事件发生后,有上百名驴友在网上发帖对他的意外遇难表示哀悼,并相互提醒今后出行更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部分驴友还自发组织前往看望覃阳的家人,就覃阳的意外遇难向覃阳家人表示慰问。
不料,今年6月底,覃阳家人将组织那次自驾游活动的“龙城车友会”的阿波等14名成员告上法庭,向14名被告人提出赔偿37万元的要求。
覃阳家人认为,在这起重大伤亡事故中,被告等14人在没有保障会员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未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没有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和保护职能,酿发了该事件,故对此依法应当承担其法律责任。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197980元;小孩抚养费81504元;丧葬费9030元;精神抚慰金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驴友说法:我们没有责任
8月2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那次发生意外事故的自驾游活动的发帖人阿波。
阿波表示,接到覃阳家人的起诉状之后,14名被告已经聘请了律师代理应诉,他们是否要在此事件中承担民事责任,最终由法院来判决,他们会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不过,阿波认为,在这起自驾游意外事故中,他们14名被告人都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理由主要有:在关于本次活动所发的帖子中,已经明确注明为AA制,由相关人员预收每人50元,费用多退少补;同时声明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权改变计划并进行积极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活动开始后,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其次,覃阳是成年人,有合格的驾驶执照且多次参加过类似活动,本人应该知悉这类活动具有的危险性并加以防范。再次,覃阳意外遇难,非其他驴友或其他车辆冲撞造成,事发当日天气情况也非常好,没有外部因素对覃阳驾驶摩托车带来影响。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在事故鉴定中也认定覃阳对整个事故负全部责任。
据了解,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07年10月9日上午8时30分,对这起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进行开庭审理。
毛线,对任何人、现象、行为的责任定义既不是我,更不是你。不存在争论,坐等法院判定。法院说的都是正确的,你认为错的也是正确的。
这只是一起交通案件而已,跟出行有毛儿的关系啊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样还有谁愿意一起玩呀  真是的   
回复 北海龙吟 的帖子

超级不要脸的家属!
纯aa出游 安全应个人负责

活动发起者不应负法律责任,活动发起者以告知户外活动有危险性

例:就象一个烟民一样,香烟盆上注明了,吸烟有害健康,如烟民最后死于肺炎,同时这位烟民抽过多种品牌香烟,哪他就可以状告多个烟厂索赔吗?
注:(活动aa制无营利.香烟可是有营利的呀)
回再度重遇你:

1、法律需要不断的完善不假,我们希望有一伸健全的法律来远东自己的日常生活。但南宁79案却是无法可依,一审法官自己都说是吃螃蟹。这点是引起争议的焦点。就是他引用公平原则也牵强的很。这一点许多法学权威都有相同的认识。现在的一个观念是“人死了不能白死”,就象一个人找死撞上了车,死者明明全责,但司机也要出点血,好象不这样就不公平一样。其实这才是不公平,真正公平的应该是是谁的责任谁就负责,该多大的责任就负多大的责,这样才公平。

2、我前边也说过,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可能要规范一点,但并不能保证平安无事。户外本身就是风险大于旅游风险的活动,可以说出个别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包括俱乐部)能做的就是把风险降到尽可能小而不可能保证绝对安全(旅游也有风险,也不可能保证绝对安全)。我做过俱乐部领队,担任领队期间因为天气原因取消过活动,也在出行中遇到过可能的险情(比如小五台山脊上突遇雷雨,山路上所乘车辆刹车出故障、穿越中队员滑倒险些坠落等),现在我不想做领队了。因为正如你所说,从队员一上车一直到返回下车,队员的一切就是领队负责了,而领队自己不能把握的客观因素太多,万一哪次真出了事我担不起责任。

3、第三点你说的不太明白,我看的也有点胡涂,但应不妨碍做朋友,上海那旮达资源太少,户外活动是不可能去那里了,你的酒肯定是喝不上,但做个网上的朋友还是可以的。

最后想说的是走自己的路,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也包括户外活动),开心就好。
支持楼上的:victory:
维权的,去把钓鱼岛要回来,给你放鞭炮,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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